10.2.2 标底与概算、预算的区别

10.2.2 标底与概算、预算的区别

(1)概算、预算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反映的是计划价格,在概算、预算编制过程中,除材料价格已修改为按市场价格来确定材料费外,其他如人工费、机械台班折旧费以及管理费均按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预算价格(计划价格)来确定。

标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反映的是建筑产品的市场价格,在编制标底过程中,施工中所消耗的各种资源的价格原则上应根据市场价格来确定,特别是在完全竞争市场环境更是如此。

(2)概算、预算在编制中主要反映的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和影响,而标底除考虑价值规律的作用外,还应考虑供求关系的作用。

(3)概算、预算反映的是施工企业过去的劳动生产力水平,而标底应反映施工企业当前的劳动生产力水平。

编制概算、预算定额所依据的统计数据是施工企业在过去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数据,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这些数据滞后于当前的生产力水平,不能真实地反映在当前先进的劳动生产力水平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

(4)两者包含的费用范围不同。

概算、预算是根据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定额和编制办法来确定工程造价,而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的承包商的义务来编制。例如,在编制标底时其费用通常应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合同需由承包商承担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施工投标中发生的费用(交易成本)、合理利润等费用。

(5)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具有法令性,在编制概算、预算时,除允许抽换的外,原则上应遵照执行。但在编制标底时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当运用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来编制和确定标底时,对于定额中不合理、不能真实地反映当前劳动生产力水平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应如实地进行抽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