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投资估算

12.1.2 投资估算

12.1.2.1 投资估算概述

投资估算,一般是指在投资前期(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建设单位向国家申请拟定项目或国家进行决策时,确定建设项目在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不同阶段的相应投资总额而编制的经济文件。

国家对任何一个拟建项目,都要通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全面评审后,才能决定是否正式立项。在可行性研究中,除考虑国家经济发展上的需要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外,还要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投资估算为投资决策提供数量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分析中确定成本的主要依据,因此,它是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前各阶段工作中,作为拟建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合理的重要文件,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①是国家决定拟建项目是否继续进行研究的依据。

②是国家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

③是国家审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投资估算就作为控制初步设计概预算的依据,也是国家对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投资限额,并可作为资金筹措计划的依据。

④是国家编制中长期规划和保持合理投资结构的依据。

根据投资估算的作用不同,其内容的深浅程度也不尽相同。公路工程投资估算是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重要内容,它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一类是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及《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在编制公路工程投资估算时,应按其规定执行,并应满足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的要求。

12.1.2.2 投资估算的费用组成

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费用组成类同,都分成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预留费用等。但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费用项目划分更细,费用组成更具体,更接近于公路工程概、预算的项目划分。特别是许多费用计算方法与公路工程概、预算中的规定完全一样,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的费用组成详见图12-1。

图12-1 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费用组成

12.1.2.3 投资估算文件表格

项目建议书估算表格有六种,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表格有八种。各种估算表格的名称、表号及相互间的组成关系如图12-2、图12-3所示。

各种表格中的工程或费用项目,应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中规定的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且第一、二、三部分的序号应保持不变,而项、目、节的序号可以按实际发生的顺延。

图12-2 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表组成关系

图12-3 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表组成关系

12.1.2.4 投资估算编制程序和费用计算方法

1.编制程序

(1)熟悉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了解路线或桥型方案设想意图和工程全貌,掌握建设项目现场的有关实际情况;

(2)对踏勘调查所涉及的有关投资估算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3)对路线中的路基土石方、排水与防护、路面、大(中)桥、立体交叉工程等主要工程项目每公里的实际含量与指标进行分析比较,以便确定是否应对综合指标进行调整;

(4)研究建设项目的总体施工部署和实施方案,确定合理的建设工期;

(5)取定工资标准(人工费单价)、材料供应价格和运输方案,计算材料的预算价格;

(6)对适用指标中的其他材料和机械使用费进行调整,并对指标规定的应予调整的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7)进行人工和材料实物量的分析计算;

(8)计算各项费用并汇编总估算及人工、主要材料需要量;

(9)写出编制说明,进行复核与审核。

2.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

(1)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组成。人工费、材料费以综合指标的人工工日数及各种材料数量乘以工程所在地的人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计算。其中人工费单价和材料预算单价按《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并在预算价格的基础上,按《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以下简称《估算指标》)附录二“材料预算价格的规格取定表”,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指标材料综合价格。例如,路线工程所需要的砂、砂砾预算价格为:砂24.5元/m3、砂砾20.7元/m3,则中砂(砂砾)的估算价格是:24.5×80%+20.7×20%=23.74(元/m3)。

机械使用费和其他材料费在估算指标中是以金额(人民币“元”)反映的,在计算时应按年价格上涨率进行调整,这主要是为了消除因物价波动而产生的影响,可按下式进行计算,但设备摊销费和指标基价不得按此规定进行调整。

式中,A为投资估算编制年指标消耗量,元;B为各项指标中相应的额定消耗量(青海、新疆、西藏的机械使用费乘以系数1.15后的数值),元;C为年价格上涨率。一般可按5%估计,亦可通过必要的测算合理取定;n为计算年数,即投资估算编制年份减去估算指标编制年份加1。

在套用指标进行直接工程费计算时,应注意以下4点。

①综合估算指标是以新建工程为对象制订的,当为改建工程时,其指标应乘以0.8的系数。若项目既有新建又有改建,可将新建改建工程合并在一起计算,按下列调整系数调整使用指标;

式中,L1为拟建项目中的新建长度,km;L2为拟建项目中的改建长度,km;L为拟建项目的总长度,km。

②当经过分析比较,确定综合指标中的主要工程数量需进行调整时,一般应采用将其增减的主要工程数量,分别套用调整指标,逐项计算直接工程费的方式,不对综合指标本身进行调整换算。

③综合估算指标是按一般标准路基宽度编制的,若拟建项目的路基宽度与适用指标所采用的宽度不同时,应对指标进行调整,一般采用增减主要工程含量的方法进行。

④当项目建议书阶段的工作深度已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深度时,也可提出各项主要的工程量,采用分项指标编制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中的直接工程费。

(2)其他工程费。其他工程费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按《估算指标》附录规定的其他工程费费率进行计算。其他工程(即清除场地等)所需的人工和主要材料数量,以及冬、雨季、夜间施工增加的人工和临时设施用工量,应参照以往的工程造价历史资料,在人工及主要材料数量汇总表中予以增列。

(3)综合利税率。综合利税率指利润税金之和。其计算方法是以直接费、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为基数,按综合利税率7%计算。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税金的综合税率按3.14%计算。

3.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计算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用有如下两种计算方法,一般采用第二种计算方法。

(1)以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规定的费率计算。

(2)按照与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商定的设备购置计划清单计算。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供电贴费及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国家颁发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建设项目管理费(含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设计文件审查费)、联合试运转费以指标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编制办法》中规定的费率计算;研究试验费、施工机构迁移费、生产人员培训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均按《编制办法》中的规定计算。

5.预备费用计算

(1)价差预备费。价差预备费按《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2)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一、二、三部分费用之和(扣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的11%计算。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基本预备费的费率按9%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