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8 效益费用法
效益费用法也是一种常用的经济分析方法,特别是在对项目进行宏观分析和国民经济评价时,效益费用法是宏观经济分析的主要方法。在本章中,我们将其作为经济分析的一种基本方法,是想说明它不仅可以用于宏观分析,同样也可用于微观分析。
效益费用法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就是项目或某个投资方案的总收益与其总费用的关系。它有2种分析指标:一种是效益费用比,用B表示效益,C表示费用,BCR表示效益费用比,则有BCR=B/C;一种是净效益,用NB表示,则有NB=B-C。
显然,效益费用法的评价准则应是BCR≥1和NB≥0。效益与费用,可以根据项目现金流量的特点,按需要采用现值、年值或未来值进行计算。一般在多方案分析时,若各方案寿命相等就用现值或未来值计算,若各方案寿命不等,便采用年值计算。
1.效益费用比(BCR)
效益费用比就是一个项目的总效益与总费用之比。如果将费用拆成投资I和营运成本CO,则:
即
2.净效益
净效益(NB)就是一个项目的总效益与其总费用之差。
3.效益费用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及社会效益评价
1)效益费用分析法的适用范围
效益费用分析主要用于公共工程项目的经济分析,例如用于公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库、灌渠、市政和环保等建设项目的经济分析。公共工程不同于一般工业项目,它不是以项目的自身盈利为主要目的,它是通过为社会提供服务而使社会增加效益。因此,公共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不能单纯以项目自身的盈利性来衡量,只能用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与社会为之付出的费用(包括一次性投资及日常经营费)作为评价的标准,故对公共工程项目常采用效益费用分析法进行分析评价。
在效益费用分析中,必须分清什么是费用、效益和负效益。一般而言,费用是由政府机构负担,凡属于费用的现金项目应全部归入效益费用比的分母;而效益、负效益则是发生于社会公众,凡属于效益或负效益的现金项目应全部归入效益费用比的分子中。
需注意的是,计算公共工程项目的费用时,除计算其一次性投资及日常的维护费用外,如果项目本身还有一定的现金收入,例如使用者日常缴纳的使用费以及项目最后的残值等,应从分母的费用中减去而不是加在分子的效益中。
2)效益费用分析中的社会效益评价
效益费用分析的主要困难在于,如何用货币的形式来衡量一个项目的社会效益,以及评价公共工程项目时,究竟应当涉及哪些社会效益。一般认为社会效益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的内部效益。
项目的内部效果,即项目的兴建对于社会个人或团体所直接产生的效果。它是社会公众和分析人员最关心的部分,是效益费用分析的重点内容。
(2)外部技术(真实)效益。
外部技术(真实)效益,即项目的兴建能使社会生产及消费的实际机会发生变化的结果。例如建设一个水电站,一般除发电、防洪等直接效果(内部效益)外,还必然带动养殖业、水上运动以及旅游业的发展等社会效果(正效益),此外农牧业又会因土地淹没遭受一定的损失(负效益)。这些都必须包含在效益费用分析中。
(3)外部经济效益。
外部经济效益,即由于商品或服务等的价格变化而引起的社会收入分配的改变。例如某植棉区建设一灌溉系统,本地区的棉花生产者将会得益,但如果棉花价格因产量增加而下跌,则其他地区棉花生产者以及棉花代用品的生产者将因棉花价格下跌而减少收入,这便属于外部经济效益。从社会角度看,棉花生产者减少的收入,恰好是棉花使用者因棉价下跌所得的利益。故外部经济效益属于收入分配的改变,总的社会效益并无显著变化,因此在效益费用分析中不应计入。
(4)外部二次(从属)效益。
外部二次(从属)效益,即由于商品或服务的需求及供给发生变化所引起的效益。比如建设防洪水坝将使某一地区减少洪水损失,但是水患消除的同时将使该地区房屋修缮业、保险业等减少收入,此即为二次效益。二次效益主要也是引起收入分配的改变,故在效益费用分析中也不应计入。
总之,计算社会效益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分析人员只能按照具体的情况来加以研究。
某些确实难以用金钱衡量的效益(一般称为无形效益),如美化环境、增进人民健康、延长人的寿命等,则可用其他的物理量来表示或定性地加以说明。例如某城市建设燃气系统解决居民生活问题,除节省煤炭的消耗,节省煤炭及炭渣的运输外,还可节约居民的做饭时间,改善城市卫生环境等,这些都属于无形效益。对于无形效益可通过综合评价,用多目标决策的方法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