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 高速公路的特点
1.行车速度高
高速公路是按汽车高速行驶的要求设计的。对于慢速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牲畜一律禁止通行。国外绝大部分国家设计行车速度在平原地区采用120km/h(个别国家采用140km/h),在山区一般采用100km/h。路上形成连续车流,在车道上的行车速度不得低于60km/h或80km/h。我国目前采用的设计速度为:平原微丘区20km/h;重丘区100km/h;山岭区80km/h;特殊路段可采用60km/h,但长度不宜大于15km。
2.通过能力大
高速公路上车辆分道行驶,互不干扰,通过能力大,从根本上解决了交通的拥塞。
3.设有中央分隔带
为了有效地分隔两个方向的车辆交通,保证车辆高速安全行驶,在上、下两行车道之间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
4.立体交叉
高速公路与任何铁路、公路相交时,均应设置立体交叉。立体交叉既起到了消除侧向车辆干扰的作用,又控制了车辆的出入或流向。
5.控制出入
为了保证汽车在公路上达到高速、安全、通过能力大的要求,高速公路沿线除通过互通式立体交叉处可以进出外,沿线是封闭的。车辆必须经过专设的入口和出口进出高速公路。
6.交通设施完备
高速公路沿线设有各种完善、形状和颜色显著易辨的标志,夜间能反光或发光。在入口稠密的市区、交通要道和交叉口处,设置有照明设备;并在公路沿线设有必要的护栏、防护网、防眩设备、隔音墙、可变式道路信号板、紧急电话等安全和防护工程设施。
7.服务设施齐全
高速公路沿线设有停车场、加油站、汽车修理站、小卖部、饭店、旅馆等服务设施。
8.投资大、造价高
高速公路投资大、造价高,通常要修建许多桥梁、隧道和高架桥等构造物。
9.用地面积大
一条最简单的四车道高速公路用地宽度至少是30m,加之预留空地,占地将更大。
特别是完全互通式立体交叉每座用地达4×104~1×105m2。较高的用地使工程造价增加,征地费用有时甚至达到修路费用的1/3。
10.其他特点
无法照顾短程运输,必须有相应的辅道配合等。
总之,高速公路除了采用高标准的几何设计外,还必须具有上述特点,才能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快速、安全、舒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