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路基雨期施工技术

3.1.5 路基雨期施工技术

1.雨期施工地段的选择

(1)雨期路基施工地段一般应选择丘陵和山岭地区的砂类土、碎砾石、岩石地段和路堑的弃方地段。

(2)重黏土、膨胀土及盐渍土地段不宜在雨期施工;平原地区排水困难,不宜安排雨期施工。

2.雨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对选择的雨期施工地段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研究,据实编制实施性的雨期施工组织计划。

(2)应修建施工便道并保持晴雨畅通。

(3)住地、库房、车辆机具停放场地、生产设施都应设在最高洪水位以上地点或高地上,并应远离泥石流沟槽冲积堆一定的安全距离。

(4)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证雨期作业的场地不被洪水淹没并能及时排除地面水。

(5)应储备足够的工程材料和生活物资。

3.雨期填筑路堤

(1)雨期路堤施工地段除施工车辆外,应严格控制其他车辆在施工场地通行。

(2)在填筑路堤前,应在填方坡脚以外挖掘排水沟。保持场地不积水。如原地面松软,应采取换填措施。

(3)应选用透水性好的碎(卵)石土、砂砾、石方碎渣和砂类土作为填料。利用挖方土做填方时应随挖随填及时压实。含水量过大无法晾干的土不得用作雨期施工填料。

(4)路堤应分层填筑。每一层的表面,应做成2%~4%的排水横坡。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

(5)雨期填筑路堤需借土填方时,取土坑距离填方坡脚不宜小于3m。平原区路基纵向取土时,取土坑深度一般不宜大于1m。

4.雨期开挖路堑

(1)土质路堑开挖前,在路堑边坡坡顶2m以外开挖截水沟并接通出水口。

(2)开挖土质路堑宜分层开挖,每挖一层均应设置排水纵横坡。挖方边坡不宜一次挖到设计标高,应沿坡面留出30cm厚,待雨期过后整修到设计坡度。以挖作填的挖方应随挖随运随填。

(3)土质路堑挖至设计标高以上30~50cm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期过后挖到路床设计标高后再压实。

(4)土的强度低于规定值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5)雨期开挖岩石路堑,炮眼应尽量水平设置。边坡应按设计坡度自上而下层层刷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