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1949年12月—1956年9月)

第一编 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1949年12月—1956年9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全国性胜利。中国历史由此开辟了一个新纪元,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崭新时代。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两个历史性转变。

从1949年12月到1952年底,防城港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方面肃清国民党在本地的残余武装力量、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并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始试行区、乡级的民族区域自治。另一方面,开展减租退押、土地改革、渔(盐)业改革、生产救灾和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恢复和发展遭到旧社会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在胜利完成繁重的社会改革任务的同时,开展抗美援朝、援越抗法运动。(https://www.daowen.com)

1953年至1956年,防城港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顺利开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高潮,基本完成了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此同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了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法治建设工作也有了新的开端,党的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基础的确立,为防城港的发展进步创造了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