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调整

第三节 对科学、 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调整

同经济工作的调整相配合,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也进行调整。1961年,中共中央先后制定和试行《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又称《科学十四条》)、《中学五十条》、《小学四十条》、《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又称《文学八条》)。这些条例的中心内容是调整党和知识分子的关系以及贯彻落实科学和文艺工作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些条例逐步端正了知识分子工作的方向,调动了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1962年,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制定的这些政策、条例,对科教文卫等领域和知识分子的工作也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