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四清”运动

二、城市“四清”运动

1964年5月15日至6月1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议。会议对阶级斗争的形势做了更加错误的估计,认为全国基层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许多地方的基层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强调不仅要开展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要开展城市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会议甚至提出城市“五反”要增加划分阶级的内容,号召群众进行“夺权斗争”。自此之后,整个运动向“左”偏差越来越严重。

根据中共中央、广东省委、广西区党委的部署,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在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同时,也组织开展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整个运动主要由“四清”工作团统一领导。工作队主要是由省(区)、地和县直机关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组成之后,首先进行一个多月的集中整训,中心内容是开展“四查”(查阶级、查立场、查思想、查作风)。同年10月,工作队分赴各地城镇。由于将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严重地不信任,工作队撇开党的基层组织,把党团员和原来的积极分子丢在一边,直接到少数群众中搞秘密串联,招致干部和大部分群众的怀疑和疏远,同时总以为基层干部都是“四不清”干部,只要得到一点材料就穷追不舍,大会斗,小会追,产生了不少“逼、供、信”的错误,搞人人过关,几乎整了所有的干部。1964年12月至1965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工作会议,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又称《二十三条》)。《二十三条》部分地纠正前一阶段打击面过大过重的错误,提出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要尽快解放大部分干部,对犯错误的干部要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但又把“四清”规定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二十三条》下达后,东兴县、上思县迅速组织了学习,城市“五反”运动也正式更名为“四清”运动。根据《二十三条》有关政策,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和各工作团着手纠正了一些过“左”的做法,解放了大批基层干部,各单位纷纷实现了由解放出来的干部、群众积极分子、工作队组成的“三结合”运动领导班子。对于在运动中被查出来的“四不清”干部,采取冷处理的办法,不匆忙作结论,放在运动后期来处理。

针对前段打击面过大的局面,东兴县、上思县城市“四清”领导小组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西区党委的要求明确了当权派的概念。即在县直机关,科股长以上是当权派;在工矿企业,车间主任、支部书记、科股长以上干部是当权派;在商业部门,股长以上干部和掌管财会等实权的干部是当权派;在文教部门,中学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是当权派,医院院长、党支书、股长、科主任是当权派,剧团正副团长、党支书、导演为当权派;在农场,管理区主任、党支书以上干部为当权派;在手工业合作社,社主任、支部书记为当权派;在街道,居委会主任以上干部为当权派。(https://www.daowen.com)

《二十三条》将“四清”的概念由经济方面扩展到政治、经济、思想、组织四个方面的大“四清”。《二十三条》颁布后,东兴县、上思县城市“四清”运动在“清经济”之后专门划出一段时间搞了“清政治”。“清政治”主要是清理地、富、反、坏、右分子,资产阶级分子,新生反革命分子,坚持反动立场、散布系统的修正主义议论和其他反动议论的反动分子。重点是清那些隐瞒的、漏划漏管的以及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分子。在贯彻执行《二十三条》政策过程中,领导干部继续深入蹲点,抓重点,以点带面。对原来领导班子比较好的单位,尽早实行干部、群众、工作队的“三结合”。工作队一方面发动群众民主选举“四清”代表,大胆放手通过他们团结广大群众来搞“四清”,揭露干部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工作队组织干部在会上放下包袱、交代问题,尽快解放大多数干部,“洗手洗澡”,放下“包袱”。接着,采取发动群众、政策攻心、材料取证的办法,重点批判和斗争少数“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深入开展“清经济”“清政治”的斗争。最后,进行组织建设,改选各级领导班子,整顿工会、青年团、妇联等各种组织,建立监督机构,改善企业管理。这一时期,学习毛泽东著作成为当时较为明显的特点,全国上下都认为毛泽东思想能统帅“四清”运动,所以非常强调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以毛泽东著作来指导“四清”运动的开展。东兴、上思两县全县上下也掀起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

东兴县、上思县城市“四清”运动对改变领导作风和改善企业管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四清”运动是在“左”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因此,运动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火”现象。打击面过大,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挫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对党的各项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