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镇压反革命

三、镇压反革命

在大规模武装清剿股匪后,部分土匪慑于剿匪部队强大威力,采用分散的方式隐藏下来。他们并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与当地恶霸地主、反动会道门头子互相勾结,继续进行种种破坏和捣乱活动。朝鲜战争爆发后,他们以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蒋介石“反攻大陆”时机已到,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他们抢劫粮食、财物,散布谣言,甚至组织骚乱,袭击、围攻基层人民政府,残杀革命干部和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针对这种情况,中共防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中共上思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精神,于1950年11月分别召开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作出有关清匪反霸、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改善群众生活的决定和决议。动员人民开展清匪反霸运动,肃清漏网匪特,进一步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部署开展以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为重点的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防城港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从1950年11月开始到1951年10月底结束。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初期,防城港由于对党的镇反方针、政策掌握不够好,致使一段时间对匪特的镇压不够有力。有的重罪轻判,有的该押未押。因此,出现了此地释放,彼处作案;今日释放,明日参匪的情况。结果,匪势蔓延,剿而不灭。于是土匪、特务利用各级人民民主政权初建,群众还未发动起来的机会四处刺探情报,制造谣言,欺骗、恫吓群众,以至进行各种破坏活动。针对这种情况,中共防城县委、上思县委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坚决纠正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对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实行坚决镇压、狠狠打击。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制定处理反革命的原则和方法,为镇压反革命斗争提供了法律的武器和量刑的标准。随后,在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中,中共防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中共上思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转发上级党委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文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和“稳、准、狠”的方针,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骨干分子,坚决依法镇压;对一般反革命分子,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不同的徒刑;对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有立功表现的,免予刑事处分;对胁从的人员,只要坦白交代清楚问题,一律不予追究。由于政策界限分明、工作扎实稳妥,防城港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在清匪反霸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防城港共歼灭土匪2000余人,其中击毙54人、俘获505人;抓获残余匪特、逃亡地主554人,全县在运动期间共逮捕和斗争地主、土匪、恶霸1072人,收缴散匪、民间各类枪械562支,消除了危害社会治安的隐患。对其中怙恶不悛、民愤极大的人,斗争后公开审判处决,对160人判刑劳动改造,还有一部分经教育后在乡管制生产。在此期间,没收地主恶霸浮财折合稻谷235万千克,分给10余万贫苦民众。上思县在县城文岭山召开有1.5万人参加的反霸斗争大会,批斗地主164人、枪决恶霸2人。但在清匪收枪运动中,由于受“左”倾思想影响,认为清查不出土匪,就是同情、包庇土匪。于是出现了清匪扩大化问题,拘押了不少各种名堂的“土匪”。后经上级派人甄别纠正,绝大部分人无罪释放,只管制审查56人。这次运动出现的偏差,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由于纠正比较快,没有产生严重的后果。(https://www.daowen.com)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防城港按照中共中央和上级的统一部署,还组织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新中国成立初期,反动会道门“同善社”“归根道”“先天大道”等几个组织在防城港的防城、东兴、企沙、大直等地活动比较猖獗。他们以念咒、扶乩、讲经传道、发展道徒等方式进行迷信活动,骗取群众钱财、奸淫妇女、造谣惑众、破坏生产、扰乱社会治安,甚至通匪、济匪、进行反革命活动。1950年,中共防城县委、县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反动会道门,县公安机关贯彻“区别对待,打击首要,安定多数”的方针,责令有参道行为的人坦白交代、退道和悔过自新。上半年,县委、县政府遵照上级指示,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对县内的反动会道门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逮捕道首1人,声明退道的道首3人、道徒31人,收缴道具、经书和会道门证件、刊物一批。此后,防城县的反动会道门活动基本绝迹。

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胜利,有力地打击了各种反革命残余势力,使防城港城乡社会秩序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局面。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情绪高涨,党的威信空前提高,人民民主政权日益巩固,为防城港进行抗美援朝、土地改革、民主改革运动和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条件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