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基层普选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指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完成,用普选方法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要求各地迅速召开由人民普选方式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批准国家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纲要和选举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则由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中共中央和上级部署要求,1953年9月7日,上思县成立选举委员会,首次进行基层人民代表普选工作。全县以12个小乡为普选试点,到次年2月15日全县普选结束。1953年9月13日,防城县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并制定了《防城县开展基层选举工作计划(草案)》,整个普选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冲仑、滩营、大直共三个区42个乡进行普选,第二批除了十万山偏族瑶族联合自治区以及江平三个京族自治乡不搞基层普选外(该自治区和三个自治乡已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乡人民政府,不再进行普选),剩下其他区96个乡全部铺开。1954年4月,防城县完成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普选工作。
防城港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宣传动员和人口登记阶段、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阶段、投票选举阶段。普选的程序是:首先成立选举委员会,制定普选工作方案。然后进行宣传动员、人口调查、选民登记、选民审查、公布选民名单、发选民证等准备工作,再由选举委员会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讨论评议后,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召开选民大会选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https://www.daowen.com)
在普选准备阶段,主要是抽调普选干部和技术人员进行普选业务培训。成立县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和选举事务组,在县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乡镇选举委员会由县任命组成,主持本乡镇的选举工作。县选举委员会还陆续制订县人民代表大会准备工作方案、代表分配方案和代表选举办法等,以指导、组织本县的选举工作。各乡镇按照培训骨干,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等6个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在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阶段,针对各级领导及干部对普选工作缺乏经验,人民群众也缺乏民主生活意识的实际,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普选,为什么要进行普选,这次普选和过去选举有何不同,为什么要提候选人等。并要求区、乡(镇)以上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要学习选举法及有关文件。选民登记主要根据选民居住情况划分选区,一般是一个自然村为一个选区,这样便于群众相互了解,便于老人和妇女参加。然后按选区设立调查登记站,登记站一般是五或六人,负责做好人口调查和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重复,准确无误。
代表候选人一般由各级党组织和各人民团体提名,或由选民单独或联名提出自己的候选人,然后由选举委员会邀请各级党组织、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对提出的候选人进行协商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放到各选区,各选区召开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按照代表分配方案和代表选举办法,上思县和防城县分别于1954年2月和4月完成了基层人民代表普选工作。根据防城港实际情况,以乡镇为单位分别进行选举,先由乡(镇)选出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选好区、乡(镇)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各区、乡(镇)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委员以及区长、乡(镇)长和副区长、副乡(镇)长。然后由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据统计,防城县人口为220970人,其中:选民125373人,占总人口56%;参加选举82052人,参选率为65%。由选民直接选举出乡镇人大代表后,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5人,其中:工人、农民、干部、军人、党团员占72.7%,民主人士、文教界、工商界占27.3%。上思县人口为92227人,由选民直接选举出乡镇人大代表后,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5人,其中,工人3人、农民91人、干部17人、军人3人、党团员代表占65.6%(党员66人、团员16人),民主人士、文教界2人、工商界1人代表占2.4%。当选为基层人民代表的,都是群众信任的各条战线的模范、先进积极分子、优秀代表人物以及积极工作、为人民所拥戴的干部和群众,代表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