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干部下放劳动

五、 干部下放劳动

1968年5月,毛泽东指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该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该分批下放劳动。”实际上,干部下放首先是将自“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到冲击而停止工作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知识分子集中起来进行改造,转变思想等待分配,也是当时革委会精简机构对大批编余干部的集中处理,同时也是“清理阶级队伍”等运动处理一批被认为“有问题”的干部的需要。当时除少数干部(包括知识分子)被下放到工厂外,大部分干部是被下放到农村或五七干校。

五七干校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国各地根据毛泽东的“五七指示”兴办的农场,成为集中容纳安排下放劳动的党政机关干部、科研文教部门的知识分子,对他们进行劳动改造、思想教育或者审查问题的场所。1968年12月,东兴县、上思县分别在黄淡和思阳乡孔驮开办五七干校。12月19日,东兴县县直机关精简机构,干部首批下放劳动285人,其中到黄淡五七干校180人,到江平榕树头围垦30人,到厂场55人,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20人。随后,还陆续将编余干部和“清理阶级队伍”等运动被认为“有问题”的干部、科教文卫工作者分批下放劳动。1968年12月,上思县直机关干部、工人也分批下放五七干校、工厂、农村“劳动锻炼”。全县共有直属机关和公社干部347人分批下放劳动,其中到五七干校252人,到厂矿38人,到水利工地17人,公路道班13人,到农村27人。1973年五七干校撤销,下放干部陆续被安排工作。除了两县下放干部参加劳动外,1969年2月,钦州专区机关干部50多人也下放到上思县思阳、平福、在妙等公社10个生产队参加劳动。5月,上思县城镇居民501户1600人下放农村落户。1973年落实政策后陆续回城。

干部下放到农村或五七干校接受“再教育”,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他们虽然经受了体力锻炼,但是一些专业人员长期被排除在各项业务工作和科学文化研究工作之外,耽误了其利用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的宝贵时光,给国家现代化建设造成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