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规模和工业经营体制的调整
八字方针贯彻之初,工业的调整力度不大。1961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强调必须当机立断,该退的坚决退下来,把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指标降到确实可靠、留有余地的水平上;在今后三年内,执行八字方针必须以调整为中心。又由于“大跃进”引发许多工业企业管理工作混乱、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制废弛、设备损坏、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降低、工资奖金存在平均主义等问题。因此,中共中央同时发布试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又称《工业七十条》)。条例明确规定国营工业企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和中共广东省委、广西区委的部署,东兴、上思的工业主要是按《工业七十条》的规定进行调整。重点把“高指标”降下来,包括缩短工业战线,精简职工,关、停、并、转一批工业企业,降低工业发展速度。同时,整顿工业企业生产秩序,调整经营管理体制,把工业企业的生产秩序稳定下来。
(一)缩短工业战线,压缩基本建设规模
1961年10月,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决定对工业企业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保、关、缩、退的办法进行调整。具体来说,就是对产品质量好、成本低、消耗少的企业,保证材料供应,继续把它办好;对质量差、消耗大、成本高的亏损企业和原材料短缺而又不能解决的企业,实行关闭停办;对任务不足,摊子过大的企业,进行合并压缩;对一些由手工业合作社过渡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一般退回集体所有制,恢复手工业生产;大量削减公社企业。调整按农、轻、重、交、商次序,对农业生产有支援作用的企业尽量保留,对提供人民生活用品和外贸出口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优先保留。即加强支农工业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加强轻工业、手工业和日用工业品的生产,以保证市场供应。因此,1958年以前办的老企业,原则上保留;1958年以后办的企业除效益好的以外,原则上砍掉。经过一年多的调整压缩,仅东兴县就对水泥厂、生粉厂、化肥厂、锰矿队、地质队、松香厂、建材厂等8个企业进行撤销和关停。精简压缩二个国营砍伐队、农械厂、炼铁、建筑公司等五个单位,保留的国营工交企业有企沙盐场、江平盐场、炼铁厂、农械厂、陶瓷厂、建筑公司、印刷厂、东兴电厂、养路工区、汽车站、邮电局等11个单位。充实扩大的企业有两个国营盐场、陶瓷厂、养路工区等几个单位。压缩的重点是重工业,对不具备发展条件的各类项目一律砍掉。上思县对企业的调整力度虽没有东兴县那么大,但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1958年“大跃进”期间超实际能力的企业进行调整,对本地原材料供应不足、技术含量不高的上思化工综合厂、化工一厂进行了关停。东兴县、上思县均压缩基本建设投资,把有限的投资放在水利、港口码头、船舶、农具和日用工业品等项目上。经过这样的调整,基本解决了工业战线过长、摊子过大和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同时,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调整了产品方向,把大部分原来为工业服务的企业转上为农业服务的轨道,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为中小型农机具、渔具、渔船的制造、修理和配套,增加备用品、配件生产,使工业生产初步转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进一步发挥地方工业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作用。
(二)调整、恢复手工业
在“大跃进”中,把集体性质的生产小组合并成生产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合并为集体厂,集体厂转为全民所有制工厂,加速过渡,加速升级;经营管理上搞高度集中,生产资料和分配上搞“一大二公”“一平二调”,挫伤了群众积极性,严重地影响生产力的发展,这个问题突出地反映在手工业系统。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又称《手工业三十五条》)。文件明确规定,在中国整个社会主义阶段,手工业应有三种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其中,集体所有制是主要的,全民所有制只能是部分的,个体手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和助手。文件指出,要对手工业的所有制进行必要的合理调整,原来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已转为国营工业或公社工业,其中不利于发展生产,不便于群众生活的,都必须坚决地采取适当步骤,将其改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或合作小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应该允许某些适宜于单独经营的个体手工业者进行独立劳动,允许个体手工业者收学徒。国家不能强迫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接受计划,只能通过协商调整其生产。8月,根据《手工业三十五条》的规定,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研究部署手工业的调整问题。两县县委认为,除了少数产品、行业必须淘汰外,其他产品和行业要根据市场需要和原材料供应情况,分别进行巩固、充实、提高,加强领导,能发展且又必须发展的,扶持其发展。根据这一要求,两县县委切实抓好手工业的调整和发展工作。到1961年10月,手工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如东兴县手工业由1957年的手工业社(组)38个667人发展到52个社(组)827人,品种由1957年的570种增加到596种,手工业生产总值比1957年增长23%。上思县手工业生产总值比1957年增长22%。(https://www.daowen.com)
(三)精简企业职工,压缩城镇人口
196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6月2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这是中共中央为调整国民经济、克服经济困难并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好转而采取的一项措施。随后,全国各地全面开展精简工作。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不断地扩大工业生产规模,基本投资过大,不断地吸引农村劳动力拥向城镇,城镇人口日益增多,粮食供应压力很大。同时,工厂企业停工半停工的多,人员充裕,而农村劳动力短缺。因此,要压缩城镇人口,支援农业生产,把部分消耗粮食人口转为粮食生产人口。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决定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精简一批干部职工,充实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决定凡是在1958年1月以后吸收的合同工、临时工,以及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包括从农村来机关居住的干部职工家属,一律动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为了做好精简压缩工作,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分别成立精简压缩领导小组,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如黑板报、大字报、广播、电影等形式,使群众了解精简企业职工、压缩城镇人口的意义,打消部分群众顾虑,树立回乡生产光荣观念,乐意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61年至1962年,东兴县共精简压缩城镇人口1547人,其中干部职工154人、教师286人、工商界107人、3个砍伐队1000多名砍伐工人;上思县委县组织县直机关干部349人下放到公社、大队和小队任职,动员1958年1月以后来自农村的职工和家属,以及迁入城镇的居民等一律回乡,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在这次精简压缩人口中,上思县委共精简压缩1099人。
精简企业职工,减少城镇人口,使政府减少工资支出,减少城市商品粮供应量,工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同时,对于调整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缩短工业战线,加强农业战线,缓和市场供应压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促使国民经济形势好转,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调整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体制
“大跃进”期间,由于临时组织人力物力从事各项全党全民“大办”的群众运动,原来的生产劳动组织和生产秩序被打乱;放“生产卫星”,强调政治意义,忽视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注重发展,忽视管理,政治思想和企业管理工作一度放松,生产率和产品质量下降,成本升高,盈利减少,亏损增加,职工尤其是新工人思想波动,工业生产一度处于被动状态。为了使工业企业的生产更加适应以后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的需要,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按照《工业七十条》的规定,调整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加强企业管理。1961年1月,在工业企业内部制定“四包”和“四定”,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管理。“四包”是指包产、包成本、包质量、包管理。“四定”是指定人、定时、定额、定工具。为搞好“四包”和“四定”,企业号召工人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勤俭建国,勤俭办厂。通过新旧社会回忆对比,进行自我教育;搞好班组核算,抓好管理;搞好修理,不仅要修理好本厂的工具,更重要的是修理农业生产工具,主动找货源,扩大业务;各工厂企业把生产农具、日用品当作首要任务;加强企业与物资部门联系,利用废、次原料,搞好协作,清仓利废,解决原材料。同年10月,在“四包”和“四定”基础上,东兴县、上思县工业企业的管理推行民主管理和定额管理制度。首先从清产核资入手,进行企业内部整顿。在此基础上,系统地整顿企业管理制度。在计划管理方面,初步整顿了各项技术经济定额、原始记录和统计制度,恢复和健全了作业计划的编制、下达、检查和生产调度工作;在技术管理方面,普遍地修订、补充,贯彻产品质量标准,整顿操作规程,加强检验、化验、设备维修等技术后勤工作;在财务管理方面,普遍推行经济活动分析制度,整顿财经纪律,贯彻财务制度,班组核算逐步铺开,财务会计工作开始加强,会计决算也比以前较为及时,财务反映的情况比以前较真实;在原材料管理方面,基本做到按计划采购,并注意采购的质量、规格和价格,盲目采购的现象基本得到扭转,新的积压已经大为减少。在整顿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时,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包括进行增产节约运动、“三反”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激发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工业企业生产上的混乱局面得到很大的遏制。原材料、燃料消耗普遍下降,劳动生产率提高,成本降低,产品质量普遍提高。企业亏损减少,经济效益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