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
2026年01月16日
三、文化
艺术事业的繁荣
新中国成立初期,防城县、上思县落实机构和人员,采取措施积极发展文化艺术事业,不断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根据“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配合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推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1956年两县均建县广播站。1956年11月1日至5日,上思县举行全县首届民族民间文艺观摩会演。从1955年起,防城县文化馆还出版了《防城文艺宣传》的油印刊物,并举办民间采茶戏训练班,壮大文艺队伍。文化部门组织文艺队伍深入农村、学校开展文艺演出,积极为宣传党的中心工作和活跃群众文娱活动服务。在党委政府的扶植和支持下,防城茅岭采茶队一直活跃在防城、钦州一带,编排演出的传统剧目80多个,新创作一系列现代剧目10多个。1953年2月茅岭采茶队代表钦州地区参加广西民间文艺会演和中南区民间音乐舞蹈会演获得了较高荣誉。此外,还在京族三岛常年举办传统的“哈节”,在壮、瑶族聚居的山区举行“三月三”跳天、跳盘王等传统文化活动。在文艺创作上,通过征文评奖、美术展览选拔等推动文艺创作工作。如防城民歌手周仕材创作的山歌《唱婚姻法》《歌唱大丰收》获得了专家与学者的高度评价。为了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防城县、上思县除了新建图书馆外,还在部分农业社、工厂及一些手工业合作社建立了俱乐部。并按“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的原则,组织了各种文艺小组,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不仅满足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也达到了推动生产和群众自我教育的目的。建设电影院,放映的场次和观众逐步增加。加强对私人书摊的管理和整顿,基本上清除书摊上的反动、淫秽、荒诞图书,加强了图书报刊的发行工作。这些对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和培养社会主义思想,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