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风”与公共食堂的兴起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特征,必然导致“共产风”的兴起。它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一是贫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所谓‘共’各种‘产’,其中有各种不同情况。有些是应该归社的,如大部分自留地。有些是不得不借用的,如公社公用事业所需要的部分房屋桌椅板凳和食堂所需要的刀锅碗筷等。有些是不应当归社而归了社的,如鸡鸭和部分猪归社而未作价”“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银行方面,也把农村中的贷款一律收回。‘一平、二调、三收款’,引起了广大农民的恐慌。”
公社化实际上造就了“共产风”。刮“共产风”的主要形式是:一平、二调、三收款。与全国各地一样,这方面在防城港各县搞得也是很严重的。本来,高级社承认生产资料折价归社、分期偿还,但都被共产风吹掉了,不止生产资料归社,生活资料也归社,房子、家庭、畜禽也归社。其表现在:
1.剥夺农民的生产资料。对农民的土地、家具、耕畜、山林、果园、仓库、工场、水利设施、公共建筑、肥料、公益金,以及社员所有的自留地、开垦地、鱼塘等,全部归公社所有。在高级农业社时生产资料入社的股值和作价一律作废。对纳入人民公社体制的圩镇工商业、手工业、运输业、小贩等,其一切生产工具设备、资产,也一律收归公社所有。如防城县由于工作不够细致,农林关系处理不尽合理,上调山林入社遇到阻力,出现社员不愿将山林入社的现象。小峰农业社山林最多,全社362户,户户有林,林业年收入12万多元,比农业收入多1.4倍,在分配比例上不合实际,致使一些大林户不愿意划山林入社,后来派工作队进行合理调整,才解决山林入社问题。同时,国家把基层的金融、财政、商业等机构下放给公社统一领导和管理,实行财务和管理等放权由公社掌握,并按规定包干上交国家收入。
2.无偿调拨农民的产品。公社办公共食堂,公社便将农民的家禽以及猪、山羊、蜜蜂等,任意无偿调拨,甚至规定社员所有的住房、粪屋、猪牛栏、厕所等私有财产,也全部无偿收归公社所有。农民的生产工具如车、马、牛、渔船、货船也要归公社所有。甚至农民赖以生存的粮食要上缴公共食堂,不仅稻谷要上缴,就连红薯、玉米也要上缴。特别是公社可以随便调拨大队的储备粮而不给应付给的粮款。
3.无偿占用农村劳动力。实行军事化劳动组织形式以后,公社、大队、生产队分别建立民兵团、营、连组织。并组成基干民兵营、连、排,把强劳动力作为突击队,无偿参加各种任务繁重、危险的生产劳动。在大办水利、“大炼钢铁”、突击开荒时,实行大兵团作战方式,无偿抽调农村强劳动力,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者。加上新式农具增加少,损坏多,又没有及时更换,耕牛因看养不好而大量死亡。因此,人民公社化之后,农业生产力降低了。
4.粮食高征购。公社无偿抽调大批强壮劳动力以后,1958年10月至11月,大批劳动力“大炼钢铁”后又连续大砍木材,中晚造后期管理无人抓,秋收大忙中只剩老弱劳动力和带小孩的妇女在家,虽然强调“挑灯夜战”收割,但因错过季节,造成倒伏腐烂,掉穗、掉粒等损失浪费难以计数,大批农产品没有及时收获,造成大量损失。但各级政府却怕犯右倾,虚报浮夸,互报大账,弄虚作假,造成“粮食大丰收”的假象。因媒体的虚假报道,各县党委信以为真,错误地认为粮食大增产。于是,各县都错误地实行高征购。1958年,东兴(含防城)县粮食总征购量1065万千克,比1957年增加19.2%,征购量占了当年总产量的19.92%,1959年总征购量又增加到1483.5万千克,比1958年增加39.29%,占当年粮食产量的34.85%。1957年,上思县秋旱,稻田受旱面积7.59万亩,粮食比上年减产31.3%,1958年2月,上思县全县冻死耕牛556头,4月遇春旱,全县稻田受旱面积5万多亩。9月13日,暴雨成灾,上思县明江沿河村庄被淹,稻田受损,全年粮食减产。但1958年,上思县粮食总征购量566.55万千克,比1957年增加33%,征购量占了当年总产量的17.41%,1959年总征购量又增加到1142.02万千克,比1958年增加101.57%,占当年粮食产量的28.47%。1960年,东兴(含防城)、上思县虽然粮食征购量略有减少,但仍分别高达1013万千克和547.57万千克,征购量仍分别占当年总产量的26.16%和25.55%。这三年,粮食总产量逐年减产,但粮食征购却逐年加码。国家从农民手里征购的这些粮食,绝大多数是无偿的,只有少数的购粮低价付钱的。(https://www.daowen.com)
5.收款。即国家银行将过去发放给农村的贷款统统收回,主要表现为国家银行向社、队或社员收回不应收回的款,如贫农合作基金、未到期归还的贷款,以及社员个人贷款本应由社员个人归还,但却扣了社、队集体的钱;有的银行信贷部门,未经大队、小队和社员的同意,强迫他们储蓄存款等,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6.搞平均主义。公社大搞无偿调拨社员的财产后,大力推行供给制、工资制,提出要“消除资产阶级法权”,片面追求“平等”。穷队、富队一概拉平,按人平均分配。在分配体制上,实行包干制,即吃饭、住房、医院、教育、托儿、养老、丧葬,甚至理发等福利事项都由公社供给。
人民公社化之后,伴随而来的又是兴办公共食堂。
在1958年8月下旬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对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提出的公社实行“吃饭不要钱”的建议表明了态度:“吃饭不要钱的办法,可以逐步实行。”中共广东省委、广西区委根据中共中央领导的指示,决定兴办公共食堂,每个大队一个公共食堂,实施无节制的福利政策,实现人民公社生活集体化。防城港各县立即行动,把村庄进行合并,拆除旧屋,大办公共食堂,实行“四集中”(集中吃饭、集中经营自留地、集中饲养牲畜、集中带小孩),劳力、物力、财力大搞“一平二调”,哪队缺少粮食就由别队调入,穷队富队一拉平,刮“共产风”。1958年9月,上思县各公社开始兴办公共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全县共办955个食堂。9月27日,团结公社南桂等村瑶族群众,对“大跃进”并村下山搞集体食堂、军事化集训等不满,有55户220人逃跑回深山,后经政府派员前往作多方动员才归来。同年11月1日,东兴县、防城县农村也开始实行每日三餐干饭,由集体饭堂免费供应,什么人来吃都行。但由于浮夸增产,实行“大购大销”政策,当年粮食产量比1957年大减产,但当年粮食征购还比1957年多,人均有粮相对减少,粮食本来就不够吃,加上不注意节约,浪费严重,很快就造成粮食匮缺。12月10日,东兴(含已合并的原防城县)全县农村集体饭堂取消日吃三餐干饭,恢复粮食定量供应。1959年3月,东兴县那梭公社平木管区首先上报断粮。县派工作组下去核实情况,社员群众确实没米下锅。几个月后,农村集体饭堂不得不取消每日三餐干饭不要钱的做法,只能吃两三餐稀粥或用其他代食品充饥。
为了解决粮食问题,1959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四日),中共东兴县委根据上级部署,进行整顿人民公社,核实产量,制订“大跃进”规划,反瞒产私分。在东兴召开县、团(公社)、营(大队)、连(生产队)四级干部会议,开展农村“四反”(反瞒产、反私分、反黑仓、反粮食外流)运动。认为在“大跃进”之年粮食减产是假象,主要是各级干部瞒产私分,暗藏粮食。因此,不少干部被斗争,被迫承认有“黑仓”。同年夏,粮食奇缺,集体饭堂只能开每餐一两米稀粥,人们兼吃“黄狗头”(一种野生蕨类植物)之类的代食品度日,不少人由于营养不良而患水肿病死。上思县于1958年底,公共食堂就开始反映粮食紧张,“吃饭不要钱”难以维持,县委才察觉到粮食问题严重,但又认为“大跃进”之年,粮食紧张是假象,原估亩产400千克,全县总产8000万千克。后来以各公社验收的典型亩产为依据,全县估产降至5440万千克。并认为,下面不是没有粮食,而是大队打埋伏,小队私分,因而于1959年1月22日至2月2日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把解决粮食问题作重点内容,进行会议核产,要到会的大小队干部报出瞒产私分的粮食数量。会上有991人(占到会1165人的85%)报出隐瞒粮食104.5万千克。因报出的粮食未达到县委估产数,3月初县委又集中全县大小队干部到那琴公社桃岭大队中南屯召开以“四反”为内容的四级干部会议。会议认为1958年是“大跃进”年头,没有粮食是假象,并要求清仓,宣布产量不核实不散会,造成大小队干部说假话,虚报粮食产量。结果全县粮食产量虚报,掩盖严重缺粮的现实。据后来实际核定,1958年全年总产为3217.31万千克,与县委确定的5440万千克相差2222.69万千克。1959年10月,东兴县委召开公社经营管理和分配工作会议,强调要关心和安排好群众生活,把营养不良的水肿病人集中到大队部,设法给予食物和药物治疗。同年11月24日,东兴县在江平公社召开农业生产现场会议。江平公社由于及时抓好扩种杂粮,红薯大丰收,粮食紧张状况逐步缓和。12月20日,湛江专区在东兴召开县委第一书记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农业生产发展、社员生活改善的东兴、江平等公社和生产队。会议介绍并推广了东兴、江平等公社和生产队的经验和做法。12月23日至26日,中共东兴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广东省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研究如何解决群众生活困难问题。中共上思县委也采取措施开展生产运动,千方百计解决农村群众生活问题。1960年1月,按人均有粮、平均亩产和增产幅度评比,上思县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在自治区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代表表彰大会上,获奖汽车1辆。同时获奖的还有县直有关部门、公社、大队共34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