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派群众组织的形成和派性武斗
1967年《红旗》杂志第三期发表了《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社论,“全面夺权”波及全国,而对“权”的争夺,使派性斗争激化。东兴、上思两县各群众组织之间由于意见分歧而相互指责攻击,都自诩为“革命造反派”,攻击对方为“反动组织”。特别是为争权夺利而拉帮结派,争斗激烈并步步升级,使“文化大革命”从“文斗”发展到“武斗”。
在“三支两军”中,驻军和武装部按照上级指示,支持无产阶级革命左派。但对什么是“左派”、依据什么标准确定“左派”等问题,在当时条件下很难判定。在无政府主义泛滥的混乱环境中,面对持有不同观点和主张的造反派组织,支持谁成了一道难题。1967年2月9日,在上思县人民武装部的组织下,1000多名干部、工人、“红卫兵”和农民在县城集会,宣布成立上思县“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委员会”(简称“大联委”,同年9月改称“联指”)。“大联委”成立后,与成立于1966年12月“上思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团”(简称“四二二”派)矛盾开始激化,两派摩擦争斗日趋紧张。1967年8月,东兴县群众组织“县联总”和“六二五”两派对立斗争也日趋激烈,出现大字报、大辩论互相攻击、静坐、游行、罢工、罢课和乱批斗的局面,公共场所、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发生严重的混乱。
1967年8月,广西两派武斗事件频繁发生,规模不断扩大。受此影响,东兴县、上思县“红卫兵”各个群众组织派系的斗争公开化。各群众组织按不同的政治观点自然组合成两大派,即东兴县的“联总”(后统称为“联指”)与“六二五”(后统称为“四二二”),上思县的“大联委”(“联指”派)与“造反团”(“四二二”派)。两大派群众组织针锋相对,在机关、学校、工厂和农村,用大字报、大标语、大横额互相指责、公开辩论。甚至有些人把干部档案、机密文件往外泄露,以达到自我标榜、诋毁对方的目的。各派组织采取各种手段逼迫“当权派”表态支持本派组织。对支持本派者称为“站出来的领导干部”,否则就是“死不悔改的走资派”。有些领导在各派组织的强大压力下作出表态,一部分人支持“四二二”,一部分人则支持“联指”,致使派性斗争愈演愈烈,甚至发生武斗的现象。派性斗争的扩大化,严重妨碍了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破坏了社会治安,两县处于无政府主义的混乱状态。10月20日,东兴县“抓促指挥部”召开贯彻毛主席“斗私、批修”指示的万人誓师大会,试图把派性斗争引导到“斗私、批修”的轨道上来,但收不到预期效果。东兴县、上思县两派甚至开始筹措枪支弹药,构筑武斗工事。
由于广西发生两派武斗事件,甚至在武斗中,发生抢夺部队武器装备和援越军需物资列车事件。面对广西的严重武斗,中共中央开始干预。1967年6月至11月,周恩来先后多次听取广西两派赴京代表意见,经周恩来严厉批评和调解,11月8日,广西“无产阶级联合指挥部”与“无产阶级造反派四二二指挥部”群众组织代表在北京签订了《关于广西两派促进革命大联合的十条协议》。12月16日,广西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广西军区发出《紧急行动起来,立即制止武斗和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十条命令。主要内容是:坚决执行中央通令、通知,立即停止武斗。
1968年1月,为阻止派性斗争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东兴县、上思县武装部和军管会分别召集本县两派群众代表开会调解。东兴县抓促指挥部,召开全县贫下中农代表和各群众组织负责人会议,促进两派群众组织大联合,防止武斗扩大化。会上,根据广西两大派群众组织代表在北京签订的协议精神,东兴“县联总”派和“四二二”派代表签订了《东兴县两派促进革命大联合的十条协议》,实行大联合。协议签订并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简称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的“十项命令”后,东兴暂时得到平静,武斗人员被遣散;但不久,东兴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贯彻中央和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决定的精神,召开全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旨意在进一步促进两派大联合,防止武斗。可是会议期间,因发生有的教师和学生相互殴打等问题,两派不但无法联合,两派斗争仍然继续存在并继续发展。上思县武装部和军管会也召开两派代表协调会,意欲达成两派联合,虽经做出努力,但没有达成协议,双方矛盾仍在持续。(https://www.daowen.com)
东兴县、上思县“抓促指挥部”在遏制派性、制止武斗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当时“左”的思想指导下,加上派性作祟和影响,搞“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和“群众专政”,致使一度出现乱打乱杀的歪风,造成多起非正常死亡的案件。
1968年2月7日,东兴县“抓促指挥部”召开全县的“打击经济主义和投机倒把”会议,传达了一些外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做法和“经验”。在“宁左勿右”的思想影响下,全县开展“群众专政”,各大队、生产队都找出“群众专政”的“牛鬼蛇神”对象,进行“专政”。
2月27日至3月7日,上思县召开全县四级干部大会,提出“群众专政”口号,布置开展大揭发、大控诉、大批判、大斗争。3月初,上思县成立打击“四股黑风”指挥部,各公社也成立打黑风指挥组。一些不良分子利用打击所谓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赌博、封建迷信四股黑风的名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针对广西柳州、桂林、南宁等地连续发生抢劫援越物资、破坏铁路交通、冲击部队指挥机关的严重事件,发布了“七三”布告。《布告》要求各地迅速制止日益严重、不断升级的内乱,并提出“立即停止武斗,拆除工事,撤离据点”;无条件地迅速恢复铁路交通运输,“停止一切干扰和串联,保证运输畅通”;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物资和解放军武器装备;“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破坏交通运输、冲击监狱、盗窃国家机密、私设电台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依法惩办”等六条措施。东兴县、上思县抓促指挥部经过广泛宣传和组织两派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内乱的局势得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