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的开展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试行
防城港是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有汉族、壮族、瑶族、京族、侗族、苗族等21个民族。世居民族有汉族、壮族、瑶族、京族4个,其中有全国唯一的海洋少数民族——京族(原称越族[1])聚居区。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与汉族共同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剥削,少数民族还不同程度地受到大汉族主义的歧视或欺压。新中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的新纪元,为实现各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走向繁荣富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1951年10月8日,中央少数民族慰问团抵防城县,在那良区传达毛泽东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对兄弟民族的问候,赠送毛主席亲笔题词为“中华民族团结起来”的锦旗一面和药物一批,并举行电影晚会,慰问各族人民。实行《共同纲领》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党的民族工作中的关键。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领导,搞好民族团结,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提高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地位,中共防城县委、县人民政府与中共上思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1952年8月9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指示,分别成立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工作委员会,并组织民族工作队到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防城县于1952年8月由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工作委员会和中共钦州地委、防城县委和防城县政府等抽调的干部共75人,组成民族工作队,于8月12日至10月12日对全县13个少数民族聚居的乡开展工作。是年秋先后在越族聚居的江平区建立3个越族自治乡;在偏族、瑶族聚居的滩散区建立十万山偏族瑶族联合自治区,作为防城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试点。1952年8月,上思县在瑶族地区的南屏区,分别建立了南桂、米强、常隆3个瑶族自治乡。1954年7月5日,上思县将瑶族地区的南桂、米强、常隆及三区的英明、大联5个瑶族乡组建第七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区公所设在渠坤圩。1952年9月30日,防城县在江平召开越族人民代表会议。与会代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作出会议决议:在江平的越族聚居地区成立山心、巫头、
尾3个越族自治乡,属江平区管辖。有了建立民族自治乡的经验后,中共防城县委、县人民政府于1952年10月7日至10日,又在滩散召开十万山偏族、瑶族人民代表会议,经过充分发扬民主,统一代表们的思想认识,会议决定成立防城县十万山偏族瑶族联合自治区(区级)。区辖峒中、板八、滩散、里火、板蒙、堂龙、江口、细坑、板兴、板典等10个乡,区治驻地滩散。中共十万山偏族瑶族联合自治区委书记兼自治区主席韦达明(偏族),副书记吴达南、陆沛林(壮族),副主席马成初(瑶族)、刘能武。上思县在各瑶族乡政权产生后,随即召开区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区一级的人民政权。中共上思县第七区委书记李艺文(壮族),副书记李广德(瑶族);区长黄琪琛(壮族),副区长李广德(瑶族)。
少数民族地区试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后,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和当地党委的领导下,社会经济各项事业有序开展。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不少少数民族积极分子当上了区、乡、村干部。政治地位明显提高,能为少数民族老百姓说话、办事,不再受歧视,生活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十万山偏族瑶族联合自治区当选区人民政府委员的12人中,偏族、瑶族就占了9人。该区10个乡选出24名正副乡长,其中就有偏族、瑶族16人当选为正副乡长。江平山心、巫头、
尾3个越族自治乡,有越族2人当选为农会主席,1人当选为乡长;上思县试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第七区,有壮族、瑶族4人当选为区委书记、副书记、区长、副区长。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党和政府拨出贷款,发动群众,抗灾救灾,兴修水利,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组织农业生产,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把单造改为双造,广种杂粮,发展经济,想方设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活困难。1953年十万山偏族瑶族联合自治区在滩散圩建立的银行营业所,发放水利贷款225万元(第一套人民币),兴修水利12宗,新建山塘1个、水车3架,增加了灌溉面积,当年增产稻谷15000多千克;耕牛贷款9531万元,买得耕牛189头,解决农民213户989人的耕地缺牛力耕种的困难;农具贷款5449.2万元,添置农具1253把(锄、锹、耙齿等),解决583户2845人在生产中缺农具的困难;种子贷款2240万元,买谷种18626千克,解决2876户在春耕生产中的种子问题;肥料贷款5449.2万元,买肥料4800千克,给68户321人3143亩解决了缺肥料问题;副业贷款2369万元,贷给贫苦各族人民买猪、鸡、鸭来饲养,扶助发展副业生产;生活贷款1758万元,买口粮12780千克,解决589人春荒缺粮困难。以上各种贷款达23280万元。1952年,上思县给居住在贫瘠山区的瑶族同胞发放救济粮20053千克、棉被405张、棉衣339件、衣服704件,解决256户1518人的生产生活急需。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少数民族地区的文教卫生事业也得到较快发展。1953年,防城县在少数民族地区新建完全小学3所,初小23所,配备老师53人,各乡都建有学校,多则4所,少则1所,解决2394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十万山偏族瑶族联合自治区在滩散圩设立区卫生所,展开卫生工作,前后训练女接生员26名,使用先进的新法接生,接生婴儿99名无死亡现象。训练卫生员25名分配到乡村做卫生工作,全区防疫注射2382人,种牛痘12413人,免费治疗1040人,其中百日咳患儿56人。1952年和1953年两年共接诊病人3982人次。在党和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卫生所还学习苏联常温盐藏组织疗法治愈肌萎缩、哮喘、风湿、脓痂疹、胃病等36例病人;采用黄藤板草药提炼成一种新药,治愈痢疾病人40例。党和政府还十分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如十万山偏族瑶族联合自治区峒中乡有一座简陋的天主教堂,教主盘二(瑶族),教徒63人,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后,仍邀请教主盘二为区成立大会的代表,给予政治上应有的待遇;在风俗习惯上,仍保留有偏族“跳天”、瑶族“跳盘王”以及京族的“哈节”。此外,十万山偏族瑶族联合自治区还组织供销部门收购肉桂、八角、木薯等大宗农产品,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农产品销路难问题。1953年1月至7月,区供销社收购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土特产价值总额7765.83万元。供销部门组织日用品供应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如1952年11月10日至12月底,共41天中,供销社就组织销售纱布2412万元,食物、煤油385万元,日用品602.5万元,基本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的需要。
【注释】
[1]越族,居住在江平镇沿海一带的京族,自称越人,俗称唐人、安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称越族。1958年东兴各族自治县成立时,根据其历史、文化特点及民族意愿,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京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