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恢复交通运输
由于国民党军队败逃时的破坏,防城港刚解放时,公路运输和海上航运基本陷于瘫痪。随着战争的结束,城乡物资交流任务的日趋紧迫,恢复交通运输便成为防城港刻不容缓的工作。从农村搬到县城办公的防城县、上思县人民政府,在接管旧地方政权的同时,接管了县交通管理机构——建设科。在政府的领导下,建设科迅速行动,组织人民群众抢修道路、恢复交通、运送物资支援前线。1949年底,茅岭渡口恢复渡运,交通部门加大对渡口码头的管理和投入,共配有4艘车渡,以120匹马力机动拖头牵引渡运,渡口管理人员15人。1950年1月,为了战备和支前,中共防城县委、县人民政府紧急动员群众抢修茅岭经防城、那梭、江平至东兴的公路路基,但未能通车。1952年,广西交通厅组织工程队施工,防城县人民政府发动当地群众义务修通防城到钦州公路,全程41千米。航运方面,解放初期,防城港境内公路交通尚未恢复,境内的运输以沿海和内河运输为主。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施对船舶和港口的管理。1949年12月,由北海军政委员会下辖的交通科接管国民党广州航运局北海办事处。1950年,广州港务局北海办事处接管防城、东兴、江平、企沙航运分站及各港口业务,负责对专业运输船舶的业务管理。在新建立的广州港务局北海办事处的支持下,防城县在竹山港、白龙珍珠港、企沙港等航道设置灯塔导航标志,疏通航道。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投资建设企沙港、白龙珍珠港、江平潭吉港、竹山港、东兴港等,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沿海港口群。在改善沿海航运条件的同时,地方政府调集船只,恢复了海运和港口生产,海运事业迅速发展。1951年,东兴各大商户经营的肉桂、八角等土特产远销广州、香港和海外,海上运输比较繁忙。防城县对境内北仑河、江平河、防城江、茅岭江(含滩营江)主要内河河流,进行综合整治,改善河道航运条件。组织木帆运输船舶参加货运,往来运输船舶逐渐增多。整个防城港有木帆运输船155艘,载重吨位443吨,年货运量1.3万吨。交通运输的恢复,为繁荣城乡经济、开展内外贸易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防城港经济的恢复和发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