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反冤假错案

一、平反冤假错案

粉碎“四人帮”后,为分清是非,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需要马上着手的一项极为迫切的任务,是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为无辜遭受迫害的人恢复名誉、落实政策。1976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团籍处分的,应予撤销”。根据中央的精神,东兴县、上思县在开展揭批“四人帮”运动的同时,开始着手对“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平反,并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要求各单位都组织专门的班子,进行平反工作。对冤假错案进行逐一查证,特别是影响重大的集团性错案要从快查证和平反,做到查证一件平反一件,无辜遭受迫害干部的要尽早恢复工作,并根据政策给予经济补偿。

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按照中共中央在各阶段时间的工作部署,逐步进行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拨乱反正。把被“四人帮”颠倒了的,尽快颠倒过来。1977年2月,“两个凡是”方针的提出,使这项工作碰到很大的困难。12月10日,中共中央任命胡耀邦为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遵照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立即大力推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据此,中共东兴县委、上思县委分别于7月和5月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东兴县配专职干部18人,上思县共组织专案人员150多人,按照“全错全改,部分错部分改,不错不改”的原则审理。但由于长期以来受“左”的思想影响,加上有些案件相隔时间已久,审理难度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因此,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有的怕得罪人,怕麻烦,怕别人说自己为“坏人”翻案。两县县委多次召开各级领导和办案人员会议,传达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组织他们学习1978年1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切实整顿组织部门,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落实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问题》,严格按照中共中央批转的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呈报的《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阅历史档案,对当时划右派的证明材料进行逐条复议,重新审定,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为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同志彻底平反。在对右派分子平反过程中,中共东兴县委对全县右派分子156人(含外地回来人数)进行复查。已复查155人(1人外逃暂不查),平反155人,占100%。其中恢复公职97人,恢复党籍2人,另有8人已纠正错划右派,恢复公职,妥善安置。中共东兴县委对受株连的家属子女27人,亦给予应有的安置。中共上思县委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03人(其中右派24人)全部予以改正,恢复名誉;对历史遗案的56人,改正54人。改案后落实政策、复职的共110人,给予恢复原工资待遇。办理退休退职的15人,其余回原单位安排工作。此外,从1978年以来,上思县人民法院两次组织工作组,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10年中所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平反纠正了冤错案。一部分人无罪释放,或免于刑事处分,或减轻刑罪,或改变案件性质。冤假错案中原属于干部职工的,全部恢复安排工作,受冤错案造成困难的,发冤狱补偿费。(https://www.daowen.com)

同时,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指示精神,在广西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的指导下,从1978年开始,东兴县、上思县都抽调力量,抓好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工作。各单位对“文化大革命”前已获得技术职称、现仍从事科技工作的科技人员,绝大部分都得到恢复。各类专业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经过多次的调整安排,绝大多数的人员做到了专业对口或基本专业对口。由于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不断落实,广大科技人员、知识分子逐步解除了精神枷锁,心情舒畅,大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被充分地调动起来,推动了各方面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