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一、“三反”运动
为更好地积累国家建设资金和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进行抗美援朝战争,中共中央号召全国开展增加生产、厉行节约运动。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有:行政人员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和不法商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获取暴利的问题。防城港的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也存在类似问题。有的领导者,不愿深入农村,深入群众,滋长官僚主义作风,其领导的单位或部门问题成堆;有的人经不起地主、不法奸商的腐蚀拉拢,走上蜕化变质、贪污犯罪的道路。干部队伍中贪污、浪费、腐败堕落事件时有发生,且有逐渐蔓延之势。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8日,又发出指示,进一步要求:应将“三反”运动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斗争一样重要,要大张旗鼓地进行。根据中共中央和广西省委的指示,中共上思县委行动迅速,1952年1月9日至2月4日,县委在县城集中县、区干部165人(占干部总人数62%)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运动开始,先组织大家学习有关文件,联系实际,开展揭发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1月16日,揭批进入高潮,但因未能充分发挥民主,许多干部产生顾虑,让真正有贪污的人乘机钻空子、制造混乱,使“三反”运动刚搞起来就陷于僵局。由于问题比较复杂,县委于2月4日宣布运动暂告一段落,前后共28天。这一期间,暴露出来的金额为:贪污7635.3万元(第一套人民币)、浪费8382.7万元、挪用公款1432.4万元。同年5月20日,中共上思县委组织县、区干部225人集中到崇左县城,参加地委统一领导的“三反”运动整训。整训会首先学习文件,讨论地委领导在大会上做的报告,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其次由各机关、区委领导带头检查,反复听取下属意见。在这个基础上转入一般干部的对照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情况;二是查丧失阶级立场的情况;三是查个人主义的表现;四是查执行政策上的偏差及违法乱纪行为。5月25日后开始进入坦白检举阶段,在领导、积极分子70人带头检查问题的基础上,共收到检举材料1145份。明显的贪污分子开始暴露后,大会组织大家进行围歼,抓“大老虎”,迫使贪污分子彻底交代问题。经过大会与小会结合,个人坦白与小组分析批判相结合,至6月27日,坦白交代贪污的共211人,占参加总人数225人的93%。其中贪污100万元以下的141人,贪污101万—500万元的39人,贪污501万—1000万元的8人,贪污1001万—5000万元的23人,总共贪污55779万元(后经复查定案,定为贪污分子的有70人)。随即制订赔退计划,进行组织处理。最后经过鉴定,给予刑事或行政处分的共34人、降职5人、记大过6人、记小过1人。另外受行政处分又给党纪处分的7人、取消候补党员资格2人。6月28日,上思县“三反”运动结束,前后共40天。(https://www.daowen.com)
防城县“三反”运动于1952年7月1日开始。中共防城县委作出《关于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决定》,部署在县直属党政机关、区干部和土改工作队中开展“三反”运动,历时29天,全县1200名干部参加。在运动中先组织参加人员学习文件,并宣读中共中央批准处决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行署专员张子善两个大贪污犯的警示材料,统一思想认识,然后进行自我坦白,互相检举揭发。运动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揭发贪污、浪费及官僚主义现象。对管钱管物的人,大胆怀疑,贪污30万元以上的是“老虎”(贪污分子),贪污100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组织“打虎队”对其进行斗争。县政府的财政科长,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但因病留医未被抽斗。那梭区一个财务干部因31万元错账未弄清,被斗争一个晚上。依据政务院公布的“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进行审核处理。这次运动查出有6人贪污数额较大,被批判斗争后送地委专案查处;对一般贪污3万—5万元,在小组会上坦白交代检讨过关的人,不做处分,本着“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精神,着重教育其提高认识,并做必要的经济退赔。最后,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经群众充分讨论酝酿,制订今后的民主监督和财务管理制度,巩固“三反”运动的成果。
“三反”运动是党执政的情况下在内部开展的一场保持共产党人和国家干部廉洁自律的自我革命,是反腐倡廉这一长期斗争的初战。
“三反”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取决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经验。运动期间防城港也曾发生过一些过火行为,出现偏差,但能随即做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