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原则的意义

二、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原则的意义

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之后关于律师工作的又一重要法律。它的颁布结束了中国没有律师法的状况,在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行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各国法治观念、诉讼文化、历史沿革以及律师队伍本身的不同,权力机关、社会公众对律师的认同、理解程度差异甚大。尤其是在历史悠久的中国,封建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为数不少的人不仅在制度上抵制,不认同律师制度,具体实践当中,从立法到行政、司法,从合法到非法,从“官”到“民”,侵犯律师执业权益甚至人身权益的现象比比皆是。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律师艾伦·德肖微茨(Prof Alan Dershowiz)曾说过:“在我看来,没有一个头衔能比辩护律师更崇高可敬的了。”然而在中国,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时,“刑事辩护当中的律师自我保护问题”居然还成为专题内容进行研讨。在司法实践中,律师的执业权利大多得不到落实,律师本人的人身权利也屡屡面临威胁。由此可见,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原则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律师的职责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如果其依法执业活动得不到法律保障,一方面律师本身不敢大胆地发展业务;另一方面,可能受到有关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使律师依法执业无法进行。只有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排除社会上可能发生的干扰,律师也才敢于积极开展业务活动,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二)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https://www.daowen.com)

律师无论是依法从事诉讼活动,还是依法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如果律师自身依法执业活动得不到法律保障,也就不敢或者不能进行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不敢在法庭上与对方开展辩论,也就无法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不利于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复习题

1.试述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重要性。

2.在实践中有哪些侵犯律师独立执业的行为?应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