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办公证和见证

十、律师代办公证和见证

(一)律师代办公证

律师代办公证,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公证事务。律师在代办公证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应明确委托事项是否属于公证事项及是否属于可代理的公证事项。根据我国公证法律制度的规定,公证事项的范围大致有五个方面:证明民事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出生、死亡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证明债权文书的执行效力,其他公证业务(如保全证据等)。其中,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的公证事项,如证明收养关系、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以及当事人不亲自办理就无法公证的事项,如证明遗嘱,证明文件上签名等,都不能由律师代为办理。

(二)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身份对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与其他人之间实施的特定法律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如对合同、遗嘱的见证等。

律师见证时,应当注意审查当事人要求见证的法律行为在形式上、内容上是否真实、合法、可信。如果该行为真实、合法、可信,就应当在有关文件上签署意见,以示证明。如果当事人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引起诉讼,见证律师则有义务出庭作证。(https://www.daowen.com)

复习题

1.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的概念和意义。

2.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的范围。

3.律师代理非诉讼调解的方式。

4.律师代理行政复议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