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2026年02月28日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由一定的部门组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者的身份,就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及其他劳动争议,依法进行仲裁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制度。具有下列特征:
1.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受理劳动争议方面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https://www.daowen.com)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裁审结合制,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