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律师代理
2026年02月28日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律师代理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范围
通常情形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过有些场合也可能是其他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包括: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公民;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法人和其他组织;
3.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4.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另外,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里,检察机关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
(二)代理律师的主要代理工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理律师的主要代理工作包括:(https://www.daowen.com)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前的代理工作
(1)了解案件事实,特别是原告人因犯罪行为所受损失的有关情况
(2)撰写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诉状中应写明原告方因犯罪行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向被告提出赔偿的诉讼请求,以及案件事实和理由等。
2.法庭审理阶段的代理工作
代理律师参与法庭对案件的审理,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都可以发表其代理意见。代理意见中应当注意,在明确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重点应围绕其承担的民事责任。
3.二审阶段的代理工作
原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代理律师可以帮助其提出上诉,但需要重新办理委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