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见和通信

三、会见和通信

律师会见被告人时,应注意了解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并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1.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到起诉书的时间;

2.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3.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https://www.daowen.com)

5.被告人的辩解理由;

6.有无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7.有无立功表现;

8.有无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