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律师代理发表有法律意义的声明
从我国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来看,声明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为了防止某种侵权行为的继续发生,澄清某种法律事实等,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传播媒介,表明自己的态度或主张。对于这种具有一般法律意义的声明,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发表。律师代为发表这类声明,除应有当事人的明确授权外,还应对声明所涉及的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对于事实不清或者声明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损道德风化的,律师应当拒绝代理或说服委托人放弃发表。对于声明的内容可能对第三人的名誉、荣誉构成侵害的,也应当拒绝代理或说服委托人放弃发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