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担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

三、律师担任事业 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律 顾问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核拨经费的学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它们除了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管理外,也需要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加以管理。

社会团体是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这些社会团体也将遇到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

律师担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有利于这些单位和团体依法加强管理和开展对外关系。顾问律师帮助聘方将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化,并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可以帮助其提高管理效率。在对外关系中,顾问律师则可以依法保护聘方的合法权益。

律师担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与担任政府、企业单位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基本相同,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