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的责任

第二节 律师辩护的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律师进行辩护活动的内容,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一方面从案件事实和证据方面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材料,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本没有实施被指控的行为,指控缺乏证据,事实难以认定,等等;另一方面,从适用法律的角度发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意见,例如被告人的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可以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等等。

2.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不得捏造事实,歪曲法律,不得强词夺理,颠倒黑白(https://www.daowen.com)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同时律师辩护还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

3.律师辩护必须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一旦接受委托或指定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就必须尽职尽责地履行辩护律师的职责,只要是属于他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就要坚决维护,不能不负责任地随意放弃。这是辩护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辩护律师的职业道德。同时还要明确,律师维护的只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他的一切利益,更不能是他的非法利益。因此,律师既不能以维护“法制”为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以危害社会主义法制的手段去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