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性、现实性与合法性的判断指标
在核心概念界定部分已经阐述过,“合理性”、“现实性”与“合法性”这三个概念密切相关,它们构成对各种事物、行为、制度等进行评价的三个维度。学界对其内涵的理解尚未统一,且概念之间存在重叠的现象,如合理性与现实性都包括“事物本身运作的成本效率”,合理性在政治与法律上的应用属于合法性的范畴等。在研究过程中,为使三个概念具有更高的区分度,本文对三者进行了操作化处理。“合理性”仅指现代学徒制的工具/目的理性,在价值取向上追求问题解决的“效率”或“功效”;现代学徒制的“合法性”指基于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传统理性与价值理性;“现实性”仅指它建立在我国现实情况基础上的实践可行性,具体的判断指标详见表2-3。
现代学徒制的形式/目的/工具理性包括自身运作的成本效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学校教育的比较优势及满足企业的员工需求与人才培养质量这一双重目标。本研究认为建立在一定条件基础上的工作场所学习能够兼顾这一双重目标,采用德国不莱梅大学开发的QEK测评工具,以其测评结果为判断标准。判断现代学徒制是否具有社会效率的指标众多。国际经验证明,现代学徒制能够促进经济发展、降低青年失业率、实现教育系统与工作系统的有效衔接,[4]本研究仅指它能够解决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存在的部分难题,如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保障岗位学习质量等。自身运作的成本效率以总收益与总成本之差进行判断,如果总收益≥总成本,认为现代学徒制的运作具有成本效率,如果总收益<总成本,认为现代学徒制的运作不具有成本效率。现代学徒制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与学校教育(包括普通教育与学校职业教育)的比较,如果它能够同时减少各主体承担的成本或增加各主体的利益,则被认为具有比较优势。
表2-3 合理性、现实性与合法性的判断指标
“实践可行性”指现代学徒制建立在我国非正式学徒制发展现状基础之上的可操作性,以企业对非正式学徒制的需求为判断标准,需求越大,现实性越强。
对现代学徒制合法性的“事实判断”建立在新中国成立后学徒制合法性来源(基础)历史分析的基础上,强调学徒制规则与秩序系统怎样及能否在社会成员心理认同的基础上进行有效运行,以每个阶段学徒制遇到的问题,以及问题的解决所导致的合法性来源及其运作形式的变化为判断标准。
对现代学徒制合法性的“价值判断”建立在对学徒制所体现的人类的基本价值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学徒制作为一种制度系统,本身是社会价值标准的操作化,本书仅从正义理论的角度,即“公平的正义”与“功利的正义”进行价值检验。“功利的正义”的判断标准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即指增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倾向大于利益减少的倾向,而不管其中的个体是否减少幸福,仍以总收益与总成本之差进行判断。如果总收益>总成本,说明现代学徒制能够增加社会的总财富,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公平的正义采用罗尔斯的最大最小化原则,即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以非正式学徒制容纳弱势群体的多寡为判断标准,弱势群体包括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中小私营企业与具有低学历、无经验等特征的青年群体。如果学徒制容纳中小私营企业与弱势青年群体的比例≥50%,可以判断为具有良好的促进社会公平的潜力,因为对它的投资与资源配置能够促进社会的财富由较富裕人口向较贫穷人口的重新分配,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
在同时满足表2-3中前6个指标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现代学徒制具有合理性;在同时满足第6、7、8个指标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现代学徒制具有合法性;在满足第9个指标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现代学徒制具有现实性。在同时满足所有指标的基础上,本研究认为现代学徒制具有合理性、现实性与合法性。
【注释】
[1]内容分析方法是指研究中运用统计学方法对类目和分析单元出现的频数进行计量,用数字或图表的方式表述分析结果的一种方法。“定量性”是内容分析法最为显著的特征。常用的统计技术包括频数、百分比、卡方分析、相关分析以及T-TEST等。
[2]×校长于20世纪50年代出生,青年的时候(60年代)见证了学徒制在我国技术工人培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于1978年考入技工学校,亲身经历了改革开放之后技能型人才培养由学徒制向职业培训与职业学校教育的过渡,之后在技工教育系统工作,见证了改革开放之后技工学校随着学徒制的瓦解而逐渐发展壮大的过程。1998年调入广州市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负责技能鉴定的社会化考评工作,技能鉴定考评方式的转变与学徒制在我国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2005年,担任广州市×技师学院的校长,从2006年开始,一直探索并实践着现代学徒制在当代中国高技能人才培养上的可行性。
[3]重测信度属于稳定系数,重测信度法特别适用于事实性调查。
[4]International Labor Office,Geneva.The youth employment crisis:Time for action[R].International Labour Conference.101st Session,20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