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9.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部长,负责领导和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其负总的责任。

1)在组织管理本部门生产(服务)的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在进行生产(服务)、施工作业前,制定和贯彻各种安全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把事故预防工作贯穿到生产(服务)的每个具体环节中,经常检查安全设施,组织整理作业场所,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员工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和工作。

4)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知识、操作技术,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考试,合格并领取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对新从业人员、调换工种人员,在上岗之前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6)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