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低电压照明器具使用

3.特低电压照明器具使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高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高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高于1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