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安全作业要求

1.一般安全作业要求

1)安装人员进入现场须着工作服、戴安全帽、穿绝缘鞋、系安全带。

2)施工前须检查施工用的脚手架是否牢固,如有问题须在加固后使用。

3)检查现场作业用的电气设备、用具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的须更换后再使用。

4)进行立体作业时,须在架设安全防护网后进行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酒后进场施工作业,违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施工前必须清除汽油、化纤、塑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避开电线,工作完毕后要严格检查现场,杜绝一切火源。进行气、电焊作业时必须做好防火、灭火的各项准备工作,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应距离3m以上。

7)使用起重设备时必须认真检查葫芦的关键部分,如链条、栓子等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断丝、刺手,绳头夹、勾子是否牢固,起重葫芦的标称与被起重工件是否相符。

8)使用电气设备、用具前须先检查低压变压器、移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是否有效接地、是否漏电,外壳及插头是否破损,经检验完好后方可使用;移动行灯一定要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源;插头、插座必须配齐、完好;不得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不得冒雨或在潮湿处使用电动工具,电烙铁应放在不易燃烧的物体上;严禁单独带电作业,在必须带电操作时,必须指派熟练的电工担任,并设专人监护,防止触电。

9)在进行安装导轨、改装和拆卸导轨等大型工程时必须搭建脚手架。脚手架搭建完工后应经工地负责人检查验收,确认安全牢固后才能使用。而且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起吊设备,以防导轨坠落。

10)井道应有足够的照明,须用36V以下的低压安全灯,严禁使用220V的高压照明。

11)安装电梯时,井道每层门口和维修电梯已经拆除厅门的井道口,应临时加装防护装置,并须挂有“井道施工,注意安全”的明显警告标志,防止误入发生事故。

12)非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调试人员,不准擅自操作电气、起重、焊接等设备,学习人员必须在师傅的带领指导下,才能操作。

13)进入电梯底坑工作时,须先关闭轿厢停止开关(如无开关,则要拉开轿厢门)将电梯置于检修状态,必要时应切断总电源并在门口设置障碍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底坑内作业人员须戴安全帽。

14)组装电梯轿厢时,轿厢底须用槽钢、工字钢或木方垫支牢靠。修理轿厢时,如需吊起轿厢,必须用钢丝绳把轿厢捆扎牢固,钢丝绳接头不得将三根钢丝绳扎在一起,绳夹至少要用三只以上U形夹头夹牢,起重葫芦的起吊吨位标称必须大于轿厢重量,严禁超负荷使用。

15)在轿厢顶上安装、试车、检修、保养时要注意四周情况,关闭风扇,不得将头、手和脚伸出轿厢边缘,要站在安全位置,做好电梯突然起动的准备。要和电梯驾驶人员联系,未通知开车,严禁起动。

16)电梯安装完毕,必须清除一切不需要的物件,并对电梯部件进行校正、清扫、加油。判明机械安全装置、电气装置、上下限位开关、极限开关、轿厢、厅门安全联锁开关、轿厢顶停止安全开关等是否正确动作,试车时有专人指挥,机房内、轿厢内应各有一人,试车人员要保持联系。应先慢车作短程上、下运行,运行时要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有无异常,再作长程至全程运行,证明各安全环节可靠正常后,才能开始逐渐加速直到最高速度,试车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记录并整改。

17)在电梯调试、维修过程中,严禁玩弄安全装置和电气开关,离开时必须随手关门,未经交付验收的电梯,一切与安装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起动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