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乙炔瓶
2025年09月26日
2.使用乙炔瓶
1)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否则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瓶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振动和撞击。
5)汽车运输乙炔瓶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7)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8)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9)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