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可根据本单位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但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1)对在用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乘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2)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a.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b.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c.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d.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e.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3)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a.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b.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c.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备易磨损件状况;d.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于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中,更明确地提出电梯使用单位要建立电梯日常检查制度,并要有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且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电梯日常检查应由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如果有)负责,每天对运行中的电梯主要部位进行检查,检查项目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日常检查项目:a.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抖动和异味;b.轿厢照明、风机应齐全,工作正常;c.轿厢报警系统应能与值班系统可靠应答;d.轿厢按钮、显示齐全,工作正常;e.轿厢平层良好;f.轿厢内应张贴《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原件;g.轿厢内应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h.门地坎槽内应清洁(货);i.机房环境符合要求;j.机房内无异味;k.曳引机工作无异常声音;l.控制屏元器件工作时无异常声音。
②自动扶梯(人行道)日常检查项目;a.自动扶梯及其周边,特别在梳齿板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b.扶梯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抖动;c.扶手带相对梯级速度无滞后,且表面无破损;d.上下机仓无异味;e.主机工作无异常声音;f.扶梯两侧的防护栏杆或防攀爬人字架齐全、牢固;g.如果建筑物的障碍会引起人员伤害,则垂直防碰挡板应齐全、固定牢固,高度≥0.3m;h.梳齿板梳齿完好、无缺损;i.梳齿板支撑座与机仓盖板之间空隙处应清洁;j.起动钥匙、急停按钮齐全、工作正常、中文标志齐全;k.扶梯出入口应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原件;l.扶梯入口使用须知标牌齐全;m.出入口应张贴使用安全提示。
③液压电梯日常检查项目:a.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抖动和异味;b.轿厢照明、风机应齐全,工作正常;c.轿厢报警系统应能与值班系统可靠应答;d.轿厢按钮、显示齐全,工作正常;e.轿厢平层良好;f.轿厢内应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原件;g.轿厢内应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h.门地坎槽内应清洁;i.机房环境符合要求;j.机房内无异味;k.机房内温度应在5~40℃;l.控制屏元器件工作时无异常声音;m.冷却器应处于通电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