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国务院于2009年1月24日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49号令)以及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9月16日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文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以这些规定为依据制定作业人员及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落实教材、课时、教师及培训人员,使受培训人员真正成为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称职的持证人员。
(1)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发证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机构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3)考试合格的人员,由考试机构向发证部门统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三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
5)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的内容,要求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更新。培训要做好记录。
(2)电梯运营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运营服务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中的相关内容、要求进行。
2)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制定电梯运营服务人员培训教育计划,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技能和及时更新。培训、教育时要做好记录。
3)对电梯运营服务人员的考核拟定每月进行一次,采用百分等级制作好考核。等级分为优秀(90~100分);优良(70~89分);良好(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
4)百分考核的内容分为5类共20项。
①岗位纪律。a.按时到岗;b.精神饱满;c.完整的工作记录;d.有无脱岗记录。
②仪容仪表。a.着装规范、整洁;b.持证上岗,佩戴标志;c.禁止穿拖鞋上岗;d.不得佩戴非工作要求的饰物。
③服务技巧。a.语言文明;b.有无操作失误或造成伤害;c.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d.电梯钥匙妥善保管。
④服务质量。a.杜绝违章指挥;b.不得刁难客户;c.不得酒后开梯;d.不准开“带病”电梯。
⑤环境卫生。a.轿内清洁;b.机房整洁;c.首层厅门前应通畅;d.层门地坎无杂物。
5)百分等级考核应和电梯运营服务人员的当月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