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杂质检查方法
药物中杂质限量的控制方法分为两种:一是限量检查法,一般不要求准确测出杂质的含量,只检查杂质是否超出限量。药品质量标准中杂质的检查大多为限量检查。另一种是对杂质进行定量测定,在《中国药典》中应用不广泛。按照操作方法的不同,杂质限量检查的常用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对照法
对照法系指取一定量的被检杂质的标准溶液和一定量的供试品溶液,在相同条件下处理后,比较反应结果,确定杂质含量是否超过限量。该法必须遵循平行原则,即加入的试剂、反应温度、反应时间等均应相同,所用的仪器应配对,以保证反应结果的可比性。《中国药典》中,一般杂质检查大多采用这一方法。
例如,《中国药典》葡萄糖中氯化物的检查:取本品0.6 g,依法检查,与标准氯化钠溶液6.0 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1%)。
(二)灵敏度法
灵敏度法系指在供试品溶液中加入规定量的试剂,在一定反应条件下,不得有正反应出现,从而判断供试品中所含杂质是否符合限量规定。例如,《中国药典》灭菌注射用水中二氧化碳的检查:取本品25 mL,置50 mL具塞量筒中,加氢氧化钙试液25 mL,密塞振摇、放置,1 h内不得发生混浊。利用二氧化碳与氢氧化钙生成不溶性碳酸钙的反应灵敏度来控制灭菌注射用水中二氧化碳的量。该法的特点是,以该检测条件下化学反应的灵敏度来控制杂质限量,不需要用杂质标准溶液进行对比。
(三)比较法
比较法系指用一定量的供试品依法检查,测定待检杂质的有关参数(吸光度、旋光度、pH值等),与《中国药典》规定值比较,不得更大,以此控制杂质的限量。如《中国药典》肾上腺素中酮体的检查:取本品,加盐酸溶液(9→2 000)制成1 mL中含2.0 m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在310 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不得超过0.05。该法的特点是,能准确测出杂质的含量,且不需对照品。
另外,还有其他方法:
(1)质量法:是指供试品在一定条件下减失的质量或经一定方法处理后质量的变化值,与《中国药典》规定的限量比较,不得超出。如干燥失重、炽灼残渣等。
(2)容量滴定法: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规定消耗滴定液的量来控制药物中某些杂质的量。如药物中酸度或碱度的检查;费休法测定药物中的水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