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杂质限量计算
2025年08月10日
三、杂质限量计算
根据杂质限量的定义和杂质限量的检查方法,若采用对照法时,通常将待检杂质对照品制成一定浓度的标准溶液,然后吸取一定体积的标准溶液制成对照溶液,以供试品溶液不比对照溶液产生的现象(如颜色或混浊等)更明显,为合格。对照溶液中的杂质对照品量就是杂质的最大允许量,也就是标准溶液的浓度(C)与体积(V)的乘积。因此杂质限量(L)的计算公式为
对于信号杂质限量比较宽松,常用百分之几表示:
对于毒性杂质如重金属、砷盐等应严格控制,常用百万分之几表示:
例1.对乙酰氨基酚中氯化物检查 称取对乙酰氨基酚2.0 g,加水100 mL,加热溶解后冷却,滤过。取滤液25 mL,按氯化物检查法检查(《中国药典》通则0801),所发生混浊与标准氯化钠溶液5.0 mL(每1 mL相当于10g的
)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问:氯化物的限量是多少?
本品中氯化物的限量是0.01%。
例2.葡萄糖中重金属检查 称取葡萄糖4.0 g加水23 mL溶解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0 mL,依法检查(《中国药典》通则0821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五。问:应量取标准铅溶液多少毫升(1 mL相当于10g的Pb)?
应量取标准铅溶液2.0 mL。
例3.葡萄糖中砷盐检查 《中国药典》规定检查砷盐时,应量取标准砷溶液2.0 mL(每1 mL相当于1g的As)制备标准砷斑,依法检查(《中国药典》通则第一法),规定砷限量不得超过0.000 1%。问:应称取供试品多少克?
应称取供试品2.0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