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理念与收入分配问题
教材第176页指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布局,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对于收入分配问题,可能有两种极端的看法:一个极端是“杀掉富人”的仇富情绪和对绝对收入均等的认同;另一个极端是“平等只是将嫉妒合理化”和对现实收入差距的完全认同。如何看待这两种观点?收入差距的存在是否意味着没有实现“共享”?
1.静态收入差距的衡量
要回答如何看待收入差距问题,第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是:当我们说收入差距的时候,我们在说什么?或者说,如果有人问:中国的收入差距大吗?你怎么回答?如果进一步问:中国的收入差距究竟有多大?你怎么回答?
这就涉及对于收入差距的衡量。我们做一个思维练习,从最简单的方法说起,看看收入差距如何衡量。
第一种方法,搜集所有中国人的收入数据,给出一个全分布图,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直观且丰富,而缺点是复杂、不简洁。
第二种方法,是一个叫Pen的学者给出的,他把所有人画在单位为1的横轴上,把相应的收入画在纵轴上,得出了被称为“Pen's Parade”的图形(见图1),特点是穷人多而富人少。
图1 收入分配:矮子的乐园(Pen's Parade)
图2 基尼系数测算办法示意图
第三种方法,为了研究国民收入在国民之间的分配问题,美国统计学家(或说奥地利统计学家)M·O·洛伦兹在1907年提出了著名的洛伦兹曲线——在一个总体(国家、地区)内,以“最贫穷的人口计算起一直到最富有人口”的人口百分比对应各个人口百分比的收入百分比的点组成的曲线。更具体地说,画一个矩形,矩形的高衡量社会财富的百分比,将之分为五等份,每一等份分为20单位的社会总财富(见图2)。在矩形的长边上,将100单位的家庭从最贫者到最富者自左向右排列,也分为5等份,第一个等份代表收入最低的20单位的家庭。在这个矩形中,将每一等份的家庭所拥有的财富的百分比累计起来,并将相应的点画在图中,便得到了一条曲线,就是洛伦兹曲线。整个洛伦兹曲线是一个正方形,正方形的底边即横轴代表收入获得者在总人口中的百分比,正方形的左边即纵轴显示的是各个百分比人口所获得的收入的百分比。从坐标原点到正方形相应另一个顶点的对角线为均等线,即收入分配绝对平等线。越远离这个线,也就是这个弓拉得越开,收入差距越大。
第四种方法,也是目前最为常用的最简单的方法,即基尼系数——把一个社会的收入差距情况汇总简化为一个数字。基尼系数是1943年美国经济学家阿尔伯特·赫希曼根据劳伦茨曲线所定义的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再看洛伦兹曲线图,设实际收入分配曲线与收入分配绝对平等曲线之间的面积为A,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右下方的面积为B,以A除以(A+B)的商表示不平等程度。这个数值被称为基尼系数或称洛伦茨系数。如果A为零,基尼系数为零,表示收入分配完全平等;如果B为零则系数为1,收入分配绝对不平等。收入分配越是趋向平等,洛伦茨曲线的弧度越小,基尼系数也越小;反之,收入分配越是趋向不平等,洛伦茨曲线的弧度越大,基尼系数也越大。
中国的基尼系数有多大呢?2012年12月9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家庭收入差距报告》,指出2010年中国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61;2013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十年来首次披露官方对中国收入差距程度的测算结果,指出从2003年到2012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在0.47—0.49之间,并于2008年后开始逐步回落。随后,较高的基尼系数以及民间与官方估算结果的差异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诸多争论。但不论采信哪个结果,中国的收入差距情况都不容乐观。
那么,如何看待这一收入差距呢?有趣的是,在对各自得出的基尼系数进行解释时,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负责人甘犁教授和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王萍萍不约而同地指出,较高的收入差距并不一定违反社会正义,更重要的是导致该收入差距的原因:如果收入差距不是由个人不可控制的家庭背景等因素导致,而是因为个体之间在工作偏好、努力程度之间存在差异,那么这种符合机会公正原则的收入差距恰恰是正义的,而且还可以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激励机制。这就引导我们去考察机会均等和收入分配的动态演变。
2.机会均等与代际收入流动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中市场机制的引入和完善,新中国成立初期所构建的集体主义价值取向逐渐受到个人自由主义价值取向的侵蚀和挑战。孙明运用CGSS(2005)数据证明,我国的市场转型使得社会民众对平均原则的偏好不断弱化,而对机会均等的重视不断上升[1]。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指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之一。
就像基尼系数衡量了收入差距的静态程度一样,是否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方法衡量机会均等?有些学者进行了努力,但由于不少因素介于人为“机会”与“个人努力”之间,使得目前还无法得出一个类似于基尼系数的简单数字来概括机会均等。但是,对于机会中最不可控、影响最大的一个,可以做类似分析——家庭背景。
代际流动性描述同一家庭父子两代的社会经济成就的相关性。就像计算基尼系数一样,我们可以通过一家两代人的收入计算出一个数字——代际相关性——来代表这个社会的代际流动程度。代际相关性越低,代际流动性越高。适度的代际流动意味着个人成就并不完全取决于家庭背景,具有效率、公正和稳定的多重现实意义。中国政府已经把机会公正写入其工作报告,并提出了以“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为内容的“中国梦”。确实,适度代际流动所提供的社会活力与稳定机制对正处于经济、社会和政治体制变革期的中国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
第一,适度的代际流动是提高经济效率的前提条件。适度的代际流动意味着经济体中教育和岗位等资源的配置取决于个人能力和努力程度,而非个人不可改变的家庭背景,进而提高匹配效率;适度的代际流动也利于营造“通过自身努力就可以获得成功”的社会氛围,为优势家庭的子代提供危机意识、为劣势家庭的子代提供成功预期,从而激励人们努力工作,并提高对自身及子代的人力资本投资。这对于正从投资和低成本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向以技术和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的中国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适度的代际流动是社会公正的应有之义。启蒙运动带来对人类能力与理性的认同,打破了血统与出身决定个人命运的铁律。与此同时,对“结果绝对均等”的追求也已经随着一系列前计划经济体的市场转型而宣告失败。追求“机会平等”,也即认可由于天赋、能力、努力程度等个人可控因素的差异而导致的结果差异,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对公正的共识。适度的代际流动就是机会均等的核心要求之一。笔者在以往的研究中还认识到代际流动犹如一条线索,可以串起个人自由、性别平等、机会均等等诸多有关公正的子命题,这对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公正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适度的代际流动是政治稳定的必然要求。与绝对差距扩大相伴的阶层固化几乎是导致政权更迭的永恒原因之一。给定差异对于效率的现实必要性,适度的代际流动提供着选贤任能和社会减压阀的双重职能(中国的科举制就对封建中国的稳定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当代多数国家所采用的精英政治体制,其得以稳定有效运作的前提,就是确保社会机制能够选拔出每代人中的精英,使其作为更多权力和资源的支配者,而不仅仅是把权力和资源转移给过去精英的子代。这就要求适度的代际流动。这对于转型中国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不同社会的代际流动程度有着怎样的不同表现?令人遗憾的是,现有实证研究发现,全球的代际流动情况都不容乐观。“美国梦”并不真实,其代际相关性至少在0.4以上;当代北欧国家曾以0.2—0.3的低相关性被认为是唯一的例外,但是最近的研究指出这一估计可能存在偏误;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学者乔治·克拉克教授更试图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姓氏与个人成就关系的研究证明低代际流动性是人类历史的普遍现象。
当代中国也不例外。“二代现象”在近几年成为大众媒体的热门话题,并常常引起公众不满。从学术领域看,现有实证研究也发现,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尤其是劳动力在城乡与区域之间的流动,中国的代际流动性有了明显提高,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代际流动性出现了降低趋势。根据现有测算,中国的代际相关性目前可能在0.7以上,这意味着,对于一个收入低于平均水平50%的家庭,至少要经过5代人才能达到平均水平。
所以,和普遍的收入差距的存在一样,收入分配的动态分布也不容乐观。那么,怎样看待这一结论?这是否意味着收入分配的不公正呢?并不能简单得出这一结论。我们必须进一步回答:为什么同一家庭两代人之间的经济社会成就普遍高度相关?
对此问题的理论回答非常清晰,即代际传承主要来自生物基因的“自然遗传”和制度文化导致的“社会遗传”,后者又包括财富继承、公共教育、家庭教育和寻租腐败。然而,对特定社会的代际流动性成因的确切实证分解却非常困难。事实上,如果说现有研究在代际收入弹性的确切测量方面已经较为成熟的话,那么,现有研究在因果关系的确定上则还不甚完善;而中国的相关研究则更有待进一步深入。
一方面,现有的西方研究大都依赖于非常独特的微观数据和假设。例如,一些欧洲学者采用结构分解法的分析需要借助于对同卵双胞胎、异卵双胞胎、一般兄妹等不同种类兄妹的基因共享程度的严格假设,而另一些学者运用养子数据的分析则需要假设收养过程完全随机。严格假设使得这些研究的有效性受到一定质疑,而对数据的高要求使得其在数据统计尚不完善的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很难适用。
另一方面,少数具有较强适用性的计量分析方法只能识别教育、健康等部分中间变量的作用,无法确定确切的因果关系。但是正如该类研究本身所指出的,由于这些中间变量都同时受到父代收入和基因遗传的影响,相关结论并不能从因果关系的角度得到解释。
总体上看,尽管相关研究汗牛充栋,但是由于数据、方法的不同,以及社会科学实验方法所受到的成本与伦理约束,这些研究的结果仍难以进行有效比较,也未能从因果关系角度达成一致共识。面对这一难题,怎样设计促进代际流动的政策呢?幸运的是,具体的政策设计并不完全依赖于机制分解。如果我们不把“基因工程”纳入考虑范围的话,与代际流动有关的公共政策将主要着眼于对“社会遗传”的制度干预。通过制度设计使得人类关心后代的天性与社会公正并存,将需要极大的智慧。这是包括笔者在内仍在进行的研究,可能的着眼点有:
第一,财产收入与遗产税政策。确实,虽然现代社会已经较少存在社会地位的明显直接承袭,但是子代对父代物质财富的继承仍是普遍现象。在财产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财富继承对于代际传承的影响随之上升。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一书中指出,财富继承导致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将导致资本主义由“拼能力”走向“拼爹”,并由此丧失社会活力和执政合法性。抛开针对其方法和结论的争论,该书对于在财产收入统计和遗产税方面仍处于制度缺失的中国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第二,公共教育与家庭教育政策。在直接的财富继承之外,子代获得较高经济社会地位的另一个途径是通过其自身能力,即广义人力资本的提升。具有较丰富经济社会资源的父代可以利用其优势资源对子代人力资本进行有意识的投资,也会通过家庭与社会生活对子代人力资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能对此产生影响的即公共教育与家庭教育政策。其中,公共教育是现有研究和现实政策设计关注的重点,但包括笔者已有研究在内的现有相关研究发现,不同等级的公共教育在提高代际流动性方面的作用存在差异——相较于高等教育投入,针对低龄儿童和青少年的公共教育补贴和均等化更能促进代际流动,这对于目前向高等教育高度倾斜的中国公共教育政策而言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与此同时,针对家庭教育的政策干预则在制度安排和理论探讨中都相对缺乏。
第三,寻租与腐败的治理政策。父代运用其经济社会资源越过现有规则而直接为子代谋求较高的经济社会地位是代际传承的另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引起社会不稳定的最主要原因。当代中国也正在进行着一场巨大的反腐风暴。这部分内容我们可以在第十二章展开论述。
【注释】
[1]孙明:《市场转型与民众的分配公平观》,《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