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升级”:全面深化改革
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突破性地为中国改革“升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新主张。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得以公布,这份2万余字的纲领性文件,共计137次提到“改革”一词。2014年是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元年。“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100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对这两个“关键一招”,全球中小企业联盟主席、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原总干事卡洛斯·马格里诺斯评价说:“中国的国内和国际倡议密切相关,都是为了建设一个更美好的未来。在我看来,中国领导人具有明显的使命感。习近平主席对挑战很清醒,愿意以最有效的方式去应对挑战。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这样积极、果断的领导力是一份稀缺而珍贵的礼物。”
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设计改革措施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原则,重点在于全面与深化。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第一,改革由容易到艰难,触及核心利益,进入攻坚阶段;第二,改革从点、线到面,更加具备阶段性与系统性;第三,改革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期的有机结合;第四,改革不仅要创造发展,还要创造秩序,使发展与秩序有机统一。
日月不新,何以光明?改革的核心是不断激发社会的活力,完善国家的体制,增强发展的效益,创造共享的格局,从而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到不断的呈现,成为常态。改革将中国的发展与人类的发展衔接在一起,将中华文明与人类文明衔接在一起。中国必须用改革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用改革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路径,用改革来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
中国的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澳大利亚创新金融研究院院长郭生祥认为:“中国领导人推进的改革综合起来有如下特点:一是系统、全面、深刻;二是专业,把中国实际与国际经验、西方经济学与中国特色的经济学结合得较好、较专业。”改革,尤其是不断深化的改革过程,使得小康社会有了合理的制度支撑,完善的理论体系,正确的发展道路。改革开放初期,中国通过改变旧的体制,释放发展的动力(如改革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城市国有企业,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通过改革来建立新的体系,夯实发展的制度基础(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民主协商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元年至今,中国正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实现两个“100年目标”与中国民族伟大复兴(如构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实现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