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者对文化分类的相关研究

一、国外学者对文化分类的相关研究

1.广义文化与狭义文化

文化的广义与狭义之分是文化分类的最基本方式与标准。按照一般的理解,广义的文化是人类物质创造和精神创造的总和。而狭义文化一般只包括精神创造。西方学术界最早提出文化的狭义概念的人是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Edward Tylor)。1871年他在《原始文化》一书中,第一次对文化概念中的物质部分进行了剔除,提出了人类作为社会的成员而获得的种种能力以及习性在内的一种复合整体,确立了狭义文化的基本概念。之后又有许多西方学者对狭义文化的概念进行了扩充,如美国社会学家戴维·剥谱诺(David Popenoe)在《社会学》一书中将狭义文化定义为“一个群体和社会共同具有的价值观和意义体系。”[2]美国历史学派的学者博厄斯(Boas),从文化结构的角度将文化进行分类:物质文化,即食物的获得、保存、房屋、衣服、制造工艺的过程、物产、运输法等;社会关系即一般性经济状态、财产权、战争、和平时期的部落关系、部落内部的个人地位、部落、氏族、家族组织、通讯形态、性别上的年龄上的个人关系;艺术宗教、伦理,即装饰、绘画、雕刻、歌谣、故事、舞蹈、对超自然存在状态的态度及行动、对善恶、适应与不适应等的判断及行动。

而另一位美国学者,博厄斯的学生威斯勒(Whistler)则认为其老师的分类中虽然具有独特价值,但其观点却存在着不能忽视的混乱性。他用更加粗线条的分类方式将文化划分为9种:“言语、物质性特质、艺术、神话与科学知识、宗教活动、家族与社会制度、财产、政府、战争。”[3]

日本当代的文化学者水野祐则在综合了博厄斯(Boas)、威斯勒(Whistler)等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他自己对于文化分类的十项:“时代论、景观论、民族论、语言论、国家论、日常生活论、宗教论、社会组织论、经济论、艺术论。”[4]

2.文化类型

文化类型指的是民族、国家或群体的整体性文化体系和构成形式。关于文化类型的概念,不同的学者则有着不同的理解。美国人类学家林顿(Linton)在《人的研究》一书中认为文化类型和文化区域基本一致,没有太多的差别。但美国学者斯图尔德(Steward)在其《文化演变的理论》一书中则对此提出了反驳。他认为,“文化类型是不同的民族适应环境而产生的各种文化特质相整合的核心特质丛:(1)它不是全部的文化特质或文化元素的总和或集合,而是指那些有代表性的、具有因果联系的特征;(2)这些特征都是与文化的结构相关的,具有功能上和生态上的联系;(3)它代表着一个特殊的时间顺序和发展水平,表示这个民族文化之间的本质差别。”[5]

文化类型学的主要代表学者有德国哲学家斯宾格勒(Spengler)和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Toynbee)。

斯宾格勒(Spengler)在其《西方的没落》一书中关于文化的差异性有如下论述:“我看到的是一群伟大文化组成的戏剧,其中每一种文化都以原始力量从它的土生土壤中勃兴起来,都在它的整个生活期中坚实地和那土生土壤联系着;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观念,自己的情欲,自己的生活,愿望和感情,自己的死亡。……每一种文化都有它自我表现的新的可能,从发生到成熟,再到衰落,永不反复,世上不只有一种雕刻、一种绘画、一种数学、一种物理学,而是很多种,在其本质的最深处,它们是各不相同、各有生存期限、各自独立的。正如每一种植物各有不同的花、果,不同的生长与衰落方式是一样的。”[6]斯宾格勒(Spengler)极其反对“西方中心论”的文化观,他的学说主要着力于发掘每一种文化类型的独特价值。

斯宾格勒(Spengler)对文化类型的分类具有重大的意义,他打破了“西方中心论”的单一源头的世界文化观,肯定了中国、埃及等国家悠久的历史文化价值。但其重视文化的“灵魂”而轻视实体则使其文化理论陷入历史循环论和宿命论的错误之中。

汤因比(Toynbee)在其《历史研究》中的文化理论既是对斯宾格勒(Spengler)的继承与发展,同时也是一种纠正。汤因比(Toynbee)的文化形态理论是现代西方历史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

汤因比(Toynbee)主要通过宗教的角度来对文化区域进行划分。他认为,英国为“西方基督教社会”,而拜占庭、俄罗斯则属于“基督教东正教社会”。另外三个现存的社会文化区域则是“伊斯兰社会”、“印度小乘教社会”和“远东大乘教社会”(其中包括中国、朝鲜和日本)。以此为基础,他又通过比较5种文明的亲缘关系,总结出了26个文明社会。(https://www.daowen.com)

3.主流文化与亚文化

主流文化(Dominant Culture)和亚文化(Subculture)是兴起于现代西方的一种文化划分方式。主流文化指的是处于社会主体、领导者及多数人所倡导、遵循的文化方式。而亚文化则与之相对,指存在于某一种主流文化之中的,属于少数或弱势群体的文化模式。亚文化中的行为模式完全区别于主流文化的行为模式。伯明翰学派的代表学者大卫·雷斯曼(David Riesman)将亚文化阐述为具有颠覆精神的文化存在,雷斯曼(Riesman)认为主流文化的大众是“消极地接受了商业所给予的风格和价值的人,而亚文化则积极地寻求一种小众的风格。”[7]

4.大众文化

大众文化在西方学术话语体系中有着两个含义,即“popular culture”和“mass culture”,这两种表述方式所蕴含的意义截然不同。

作为“popular culture”的大众文化是一个中性词,指受众较多、平民性的文化形式,具有商业性、通俗性、娱乐消遣性、参与性和全球性等特点,如流行音乐、电视、广告、电脑游戏等。

而作为“mass culture”的大众文化则是一个贬义词,由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哲学家们所提出。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对于大众文化持一种强烈的批判态度。“文化工业”是他所使用的最多的术语,阿多诺(Adorno)认为大众文化就像工业流水线上的产品,千篇一律,毫无生气,是在大众传媒的巧妙包装下产生的虚假光环。“既不容忍冲突又不容忍蒙太奇任何形式的大众文化,在它的每一个作品中都颂扬时代性,这就是大众文化似非而是的论点所在。”[8]

5.其他代表性文化分类法

美国语言学家尤金·奈达(Eugene Nida)从物质形态和意识形态的角度将文化分为“生态学(ecology)、物质文化(material culture)、社会文化(social culture)、宗教文化(religious culture)和语言文化(linguistic culture)五大方面。”[9]

英国社会学家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在《漫长的革命》一书中从三种角度对文化进行了分类,分别是文化的本体分类、文化的社会——历史分类和文化的政治学分类。从本体的角度,“任何一种文化必然包含理想的、文献的和社会的三部分内容。其中“理想文化是人类自我完善的过程,是对永恒价值的追求,强调文化是永恒的、普世的,是社会完善的试金石。”[10]“一种文化的第二部分内容是文献范畴,有选择地承载人类社会的思想、情感和经历的知性和想象性作品都属于这一范畴。”[11]最后是从社会的维度看,不难发现文化描述着独特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经历,正因如此,体现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的文化是独一无二的。文化的社会——历史分类则包括亲历的文化、记录的文化和选择性的文化;而政治学分类中则包括文化传统、文化制度和文化形态。

威廉斯(Williams)对于文化的分类方式是全景式的,体现了文化的整体性,是文化分类的一次重要突破,为其他文化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并起着先导性的作用。

此外,跨文化交际学的创始人爱德华·霍尔(Edward Twitchell Hall Jr.)在其著作《无声的语言》中将文化进行了划分:“文化存在于两个层次中,公开的文化和隐蔽的文化。前者可见并能描述,后者不可见,甚至连受过专门训练的观察者都难以察知。……文化所隐藏之物大大甚于其所揭示之物。奇特的是,它所隐藏的东西最难为其自身的参与者所识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