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者对文化分类的相关研究
中国对于文化的研究早在远古时期便已开始,最早可追溯到《易传》。我国古代的典籍之中,充斥着对于文化现象的记载和资料文献。但是,我们的祖先虽然热衷于研究文化现象,却没能将对文化现象的研究进行综合性的统筹,进而导致研究结果并没有成为一个有体系的学科。真正对于文化进行自觉研究,起始于近现代。
我国最早对于文化分类有着阐述的是民国的学者们。陈独秀将文化分为“科学、宗教、道德、美术、文学、音乐”[13]。孙本文认为文化是一种“总和体”,中国的文化便是“中国之历史、艺术、哲学……”[14]。从民国前辈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国对于文化分类在起步阶段根基稍显稚嫩。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学者由于深受苏联文化学的影响,将文化分类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部分。(https://www.daowen.com)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对西方新观点的不断引进和接纳,我国学者开始对于这种“物质的”和“精神的”两分法产生了质疑,并不断提出自己的新观点。逐渐演化成以文化系统为划分的三分法,即物质文化系统、制度文化系统和精神文化系统。同时这种分类方式也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还有学者将文化分为物质文化、社会文化和思想文化,这种分类实际上与上面所述的三分法相同。这种分类方法虽然相较于之前的两分法有着显著的进步,但却依旧有其不足之处,即文化层面的重复。如社会文化和思想文化有重叠的部分,这两者实际上相辅相成,难以完全分开。南京师范大学的顾嘉祖教授将文化结构分为“公开的文化层和隐蔽的文化层”。公开的文化层主要指已暴露的物质文化,包括服装、道路、建筑物、饮食、家具、交通工具、通讯手段、街道、村庄等。隐蔽文化的范围远远超过公开文化,主要指软文化,即精神文化,包括隐藏得很深的软文化及隐蔽在物质文化中埋藏得相对较浅的软文化两种。”[15]在总结了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宁波大学翻译研究所的牛新生副教授按照文化的组成要素,将文化分成了五类:“1.物质文化,指经过人类加工改造而制造出来的一切实用物品,包括工具、用具、食品、烟酒、服饰、建筑物等;2.精神文化,指体现人类文明的一切文化因素,包括文学、艺术、音乐、电影等;3.社会文化,指体现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文化因素,包括社会组织,经济团体,教育机构,家庭结构等;4.行为文化,指与人类各种行为有关的一切文化因素,既包括人际交往行为(语言和非语言)、礼仪规范,行为准则等,也包括非交际性的一般社会行为,如度假休闲、恋爱结婚、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5.观念文化,指与人类世界观、价值观有关的一切文化因素,包括价值观、思维方式、民族心理、审美情趣、伦理道德、宗教信仰等。”[16]此外,也有国内学者从文化所反映的事物的性质出发,将人类创造的文化分为:历史文化、科学技术文化、伦理道德文化、思想哲学文化、管理文化、艺术文化及体育文化。
国内的学者还对于西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学家关于文化分类的研究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究。其中,雷蒙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奈达(Nida)、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等著名的文化分类学者都拥有着众多的研究者。截至2013年,以这三位学者为研究对象的博、硕士论文均已达到了30篇以上,而关于法兰克福学派等文化学大热门的博、硕士论文和核心期刊论文更是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