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基本特征
2026年01月15日
三、信用的基本特征
信用作为商品货币经济的范畴,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下,都具有共同特征。
(一)信用是独立的、特殊的价值运动形式
在直接的商品流通情况下,商品流通表现为:商品——货币——商品(W—G—W),这里的商品代表着使用价值,货币代表着价值对等运动。货币作为交换媒介,发挥流通手段职能。在信用条件下,商品流通随时间延伸而延伸为:商品——信用——货币(W—C—G),这里商品和货币没作同时的对等运动。而货币则作为交换价值独立运动,价值单方面转移,发挥支付手段职能。在此基础上货币逐渐形成契约化的商品,单纯出借,形成典型的借贷信用关系(G—C—G')。
(二)信用是以时间性、偿还性、报酬性为条件,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义务对等的经济契约行为(https://www.daowen.com)
信用的时间性是指债务人有按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债权人有按期收回本金和收取利息的权利。信用的偿还性是指借贷本金的归还性。信用的报酬性是指信用资金的增值性。债务人有按期支付利息的义务;债权人有按期收取利息的权利。因而,信用是一种资金有条件的暂时让渡的特别经济行为。
(三)信用是一定生产关系的体现,并为一定生产关系服务
信用总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构成,从表面现象看信用是一种价值的运动,但实质上它反映的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借贷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下,反映出不同的经济内容。高利贷信用反映了高利贷与小生产之间的经济关系;资本主义信用反映了资本家与雇佣劳动之间的经济关系;社会主义信用反映了全民、集体及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