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

三、中央 银行的中间业务

中央银行一般都执行清算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是中央银行集中票据交换及办理全国金融机构间资金清算的业务,也是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职能的具体反映。

企业之间因经济往来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商业银行办理转帐结算,这种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转变成了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需通过一个中枢机构办理转帐结算,这种中枢机构就是中央银行。在全国由中央银行总行来承办。在一个地区,由该地区的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承办。其意义在于免除两地间资金运送,便于地区间资金转移,加速商品流通。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具体包括地区(同城)票据交换和办理异地资金转移。票据交换是指同一地区范围内(同城)将所有金融机构间的应收应付票据交换后,仅其差额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帐户进行划转结清的一种清算方式。办理异地资金转移是指通过中央银行清算中心,结算异地各金融机构之间资金划拨的清算业务。目前中央银行清算业务采用的技术,已逐步从联行手工核算、人机并行向实现电子网络化、建立卫星通讯专用网发展。

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在为各家金融机构服务的同时,也可借此掌握和了解全社会的资金运动状况,从而便于中央银行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