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跨国银行
(一)跨国银行的发展及其特点
跨国银行是指在国外设立5个以上分支机构,经营国际性货币信贷业务的大型商业银行。它的兴起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进入60年代和70年代,其发展更加迅猛。
促使跨国银行发展的最直接、最基本的因素是贸易、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的振兴,国际贸易在规模、地域、品种和方式上都有很大突破,客观上要求跨国银行为其提供国际结算、国际融资等金融服务。然而,在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同时,也使西方工业化国家普遍面临资本过剩、市场饱和等经济问题,它们迫切需要为闲置的资本寻找国外市场,跨国公司便应运而生。由于跨国公司跨国生产、跨国经营,这一新型生产模式的出现,自然带动了资本和货币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动,从而推动了大商业银行的跨国经营。另外,银行业国内业务竞争激烈,利润下降。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实行对外扩张,这也是跨国银行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跨国银行形成的途径一般有:①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若没有条件开设分支机构的,则设立代表处,作为信息收集、联系或谋划某些事宜的据点;②通过参股或间接投资方式,控制当地的金融机构,使其成为附属机构;③与外国银行建立代理关系,从事国际银行业务。近年来,跨国银行间还出现了兼并势头。
纵观各国跨国银行发展史,不难发现,这类银行具有某些共同特点:
第一,拥有广泛的国际网络。跨国银行的国际网络由国外分行、拥有大部分股份的附属机构、参股银行、代理行和代办处等组成,它们分布于世界各地,组成了国际网络系统。
第二,采用全球经营战略。包括迅速扩大资产规模,追求高额利润的经营战略;与其他跨国银行争夺业务和客户的竞争战略;实行业务多样化、分散化的防范风险战略等。
第三,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控制制度。在股权方面,跨国银行对其国外机构,实施全部或大部分的股权控制;在人员配备方面,跨国银行国外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由总行派出;在国际活动方面,国外机构的活动范围和业务内容,要与总行的全球战略保持一致,重大的业务决策,由总行直接作出。
第四,跨国银行的经营管理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否则,不能适应不同国度的立法要求。
第五,跨国银行集批发、零售、服务于一身,经营业务多元化,因此,信息系统发达。
(二)跨国银行的业务
跨国银行的业务以存放款和国际结算为主,但与国内银行的此类业务相比,范围要广得多且颇具特色。从存款情况看,跨国银行吸收的多为跨国公司和遍布世界各地的大企业的巨额货币资金,很少经营零星存款业务。从贷款情况看,主要承做外贸融资、跨国公司贷款和政府贷款,这些贷款数额大,成本低,债务人的资信优良,所以不仅贷款收益丰厚,而且风险较小。从国际结算来看,除承做传统的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结算业务外,还负责清算跨国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资金的调拨等。
为适应国际融资,跨国银行的业务正朝多样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并日益渗透到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非银行金融领域。60年代后期,跨国银行的金融营销、债务管理、借款证券化、计算机服务以及咨询信息情报等业务也都有创新和发展。
(三)银行国际化趋势与我们的对策
跨国银行的兴起和发展,说明尽管国与国之间存在政治制度、经济结构、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别,但是银行业发展的国际化、全球化将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这种趋势既来自全球的世界性新技术革命和由此形成的信息技术革命对各国银行业的冲击,又来自银行内部的竞争和利润杠杆的驱使。银行管理的现代化、银行业务结构的改变、金融工具的国际化以及金融机构的多功能综合化,都是银行业适应国际化趋势的具体表现。这一趋势对正处于改革过程的我国银行业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因为,它有利于我国银行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发展业务并学习和借鉴国外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这对尽快缩短我国银行和国外银行之间的差距,提高银行的经营业务水平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应看到,银行国际化趋势也会增加管理银行业的难度,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和货币金融政策的实施。有鉴于此,我国银行在走向世界,走向全球的过程中,既要积极主动,又要谨慎稳妥,目前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的实施问题
中央银行调控宏观金融,贯彻货币政策的方法和途径,莫过于前述的“三大法宝”和行政管理措施。我国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三大法宝”通常不是主要的调控手段,即使运用,也难以奏效。如果从银行国际化角度看问题,“三大法宝”未必能对跨国银行以及经营国际业务的国内银行起到约束、调节作用。而利率作为金融商品的价格,最能反映货币市场的供求,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利率传导中央银行政策意图在一定程度上是清晰而到位的。因此,我国应尽早研究、建立和完善利率调控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和银行国际化的要求。至于行政管理措施,我国因长期实行计划经济,运用较为得心应手,但和管理国际银行业的要求相差甚远,这就要求我国中央银行根据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审时度势地制定出符合国际惯例的各种金融法规,以便能保证银行国际化进程的正常有序,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顺利实现。
2.金融机构的设立与业务分工问题
银行等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经济实体,追求最大的经营效益始终是设立金融机构和进行业务分工的首选原则。我国银行无论是走出去,还是留在国内从事金融业务都要符合效益最大化原则,切忌随潮流盲目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以至于降低银行效益。
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而它的产生和发展又直接促进了商品经济。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之际,金融机构的设立与业务分工理应反映这一趋势并为之服务。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我国,商品经济尚欠发达,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很大,这就要求设立相应的金融机构和开展特殊的金融业务,为地区经济服务,为国内经济服务。在现阶段,恐怕只有少数几家具有相当实力的银行有条件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并承做多样化国际性银行业务,而大多数银行还得按传统的分工,做好国内的银行业务。
另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银行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国外银行、合资银行在国内开立分支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势不可挡,对这类银行也须进行有效的管理。
3.银行业务的风险防范问题
银行业的国际化,使银行业务处于高度风险之中。这种风险既来自国家政局方面,又有来自世界经济的循环和周转;既有市场汇率、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又有债务人信誉方面的风险。因此,切实做好经营风险的预测、防范工作,是我国银行国际化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因为,一旦银行出险,受损的不仅是一家银行,而是整个国家,甚至波及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