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机构改革情况
2026年02月06日
一、应急
管理部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3月17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方案提出,提高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22]
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先后整合了11个部门的13项职责,其中包括5个国家指挥协调机构的职责,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和公安消防、武警森林2支部队近20万人的转制,新组建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31个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全面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组织体制初步形成。
应急管理部包括1名党委书记和5名副部长;5个议事协调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22个机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司等);1个派驻机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5个部属单位(中国地震局、森林消防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消防救援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