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似案例

(三)类似案例

1.2020年7月14日,龙岩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发现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未将2019年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并依据《安全生产法》第38条第1款、第94条处人民币9000元罚款。

2.2020年8月26日,天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对欧利生涂料(天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中智国际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为该企业出具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报告,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22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30条第10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https://www.daowen.com)

3.2020年6月30日,执法人员发现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鑫盛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静海静新加油站和中石化津海(天津)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静海津文路第一加油站三家加油站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未按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未在开展现场服务前七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安全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引用错误等问题,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4条的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30条第1款第10项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