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分析
2020年10月12日,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深圳市跃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行为:(1)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9人以上培训时间不符合规定);(2)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3)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第11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10条的规定。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1月26日,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49 000元。
法律分析:该案中,深圳市跃派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9人以上培训时间不符合规定);(2)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3)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第一种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12条“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第二种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3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第三种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该条明确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https://www.daowen.com)
执法人员对第一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11条以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36条第1项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违法行为编号第1040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36条第1项明确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执法机关可以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违法行为编号第1040项则是对其的细化规定: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明确了罚款的标准。对第二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36条、第45条第5项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违法行为编号第1051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45条第5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第三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0条、第45条第1款第1项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为第1046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45条第1款第1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第1046项则是对该处罚罚款标准的细化。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法》是处罚的一般法,如果出现了特别法详细规定而一般法只进行了概括规定的情形,则适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特别法律规范。而各地方可能有相应的处罚标准具体细化规定,如《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