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中的探索做法:以四川省为例

四、地震灾害中的探索做法:以四川省为例

就地理位置而言,我国处于亚欧板块与太平洋板块、印度洋板块的交界处,地质灾害频发,人员伤亡占自然灾害伤亡比重的54%。2019年,我国共发生30次5级以上地震,直接经济损失约59亿元(2019中国地震年报)。四川省发生7次5级和1次6级地震,地震频次最高、强度第二。四川省在经历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对于地震防治工作尤为重视,居于全国各省级行政单位前列。因此,将通过介绍“6·17”四川长宁6.0级地震应急管理案例以总结四川省应急管理法治的试验做法。此次地震共记录到M2.0级及以上余震173次:其中5.0~5.9级地震3次,4.0~4.9级地震5次,3.0~3.9级地震40次,2.0~2.9级地震125次。此次地震受灾人数高达243 880人,但死亡人数仅13人,受伤220人,其中住院治疗153人。此次应急管理具有反应快、救援及时、死亡人数少等特点。

(一)应急准备,坚持立法先行,保证政策稳定

地震发生前,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与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包括原市县地震部门)联合建设的大陆地震预警网向宜宾市提前10秒预警,向成都市提前61秒预警。地震预警系统的工作原理在于提前探测地震发生初始发射出来的无破坏性地震波(纵波即P-波,primary wave),而破坏性地震波(横波即S-波,secondary wave)由于传播速度相对较慢则会延后10~30秒到达地表。深入地下的地震探测仪器检测到纵波(P-波)后传给计算机,即可计算出震级、烈度、震源、震中位,于是预警系统抢先在横波(S-波)到达地面前10~30秒通过电视和广播发出警报。由于电磁波比地震波传播得更快,预警也可能赶在纵波(P-波)之前到达。“不要小看这几秒到几十秒的时间。”王暾说,研究表明,预警时间为3秒时,可减少伤亡14%;时间为10秒时,减少伤亡39%;时间为20秒时,减少伤亡63%。

在检索四川省涉及地震预警建设的法律文件过程中发现,截至2019年12月,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计19项。坚持科学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在灾害发生前,应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未雨绸缪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方可落实和执行。在四川省建设地震预警系统过程中,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始终坚持立法先行。以地震预警系统为例,由于其投入高、风险大、建设周期长,“打赌”是《科学》杂志对各国关于地震预警系统态度的概括。作为地震大国同时也是地震研究实力最强劲的美国,至今仍没有实际运作的地震预警系统,因为有美国学者批评建设此类系统会挤占大量地震学的研究经费,不利于地震学的长期发展。建设这样一套地震预警系统需要长期投入,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只有通过科学立法才能实现地震预警工作的长期投入。

(二)应急预防,坚持工程性预防为主,非工程性预防相结合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详细规定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提出机构、审批机构,为地方政府规划提供指导,充分考虑当地的地震地质构造环境并采取工程性防御或者避让措施。设置重点监视防御区,做到不同区域投入不同的预防措施,这一做法既能够减少非重点地区的防御成本,又能在重点区域投入足够抵御地震灾害的资源,做到经济成本与防灾减灾的有机结合。除了工程性预防,加强公民的防震意识亦是重中之重。在汶川大地震中,曾经报道了一位最牛校长,就地理位置而言,北川属于地震重灾区,但全校师生无一人伤亡,这样的结果正是得益于学校将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因此,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在省防灾减灾教育馆举行四川省2019年“5·12”防灾减灾日主题科普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以国家防灾减灾日为契机,联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应急管理厅、教育厅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型主题科普宣传活动。此外,各地方的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个人人员密集区域的宣传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加强地震演练,提高防震意识。除了活动式宣传工作外,《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明确防震减灾工作人员。具体责任到人的做法,增强了法规的执行力,将防震减灾真正落到实处。(https://www.daowen.com)

(三)应急响应,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原则

《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将地震应急响应科学区分为两步,第一步临震应急期,当地震来临时,发布地震预警、组织人员疏散、检查地震物资、进行救援准备;第二步震后应急期,及时公布地震情况、组织力量抗震救灾。地震灾区的抢险救援队伍、医疗防疫队伍和参与救援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服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气象、水利、国土的资源、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以及工程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加强对灾害的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灾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灾区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在“6·17”四川长宁6.0级地震发生两个小时内,应急管理厅厅长及相关领导人员及时赶赴抗灾前线指导工作。应急管理部连夜组织工作组前往震区指导地方救援救灾工作,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紧急调拨5000顶帐篷、1万张折叠床、2万床棉被,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全勤指挥部及周边6个消防救援支队出动63台消防车、302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开展全面排查和救援救助工作。地方政府、民兵迅速投入到救援行动中去,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上报地震情况,全省各部门严格按照《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进行防灾减灾工作。

(四)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相结合

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立即进行恢复工作,使地震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渐恢复到正常状态。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地震损失评估、清理废墟等,短期恢复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6·17”四川长宁6.0级地震发生后,为了防止余震和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各居委会、村委会利用避难场所,设置集中安置点,提供基本饮水和食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饮用水水质、食品卫生、疫情等加强监测,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心理辅导,整治环境卫生。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2020年6月21日,灾区交通、通讯、燃气、电力等基础设施逐步恢复。由于灾后重建所需资金巨大,政府通过民间捐赠、银行贷款、国家应对自然灾害资金拨付等多渠道进行筹集,加大对灾后重建的支持力度,迅速恢复市民的正常生活、生产状态。

(五)四川省应急法治在地震灾害中的积极尝试

综上所述,关于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体现了以下几点有利尝试:(1)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法律稳定性作用。防灾减灾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具有不可预测性、复杂性、建设周期长、投入成本高等特征。只有通过科学立法,保障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长期重视,持续投入,才能充分发挥应急预防和应急响应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2)加强法治培训,促使应急管理人员自觉遵循法律规定,做到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对于地震的预防、准备、响应、安置及恢复重建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得行政机构、社会组织等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