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似案例

(二)类似案例

1.2020年9月28日,执法人员发现河北欧克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日期为2017年3月13日,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2)水解车间一层抽滤泵联轴器防护罩安装密封不严,不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1.6的规定。(3)云母片煅烧车间转窑岗位过滤泵联轴器未设置防护罩,不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第6.1.6的规定。(4)法定代表人刘彦利、总经理马国毅均未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5)企业安全员王福华(2015年任命)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第1项事实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第1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0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55 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第2、3项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6条第2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15 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第4、5项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4条第2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45 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依法对其处以115 000元的罚款。

2.2020年10月21日,执法人员到深圳市星中原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行为: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未与承租方黄耀剑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共涉及1个承租单位),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1月25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00条第2款,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第1025项,对该公司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3.2020年8月3日,执法人员发现北京燕山集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按照要求使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违反了《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0条第1款的规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人民币214 000元的罚款。(https://www.daowen.com)

4.2020年3月23日,执法人员对深圳市联盛通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储危险物品(75%乙醇36桶,20kg/桶;二硫化碳70箱,21kg/箱;氢氟酸200桶,25kg/桶),未按规定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4月30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8条第1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

5.2020年6月,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石嘴山分配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在运输前检查运输车辆,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未按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该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25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22条以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14条之规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60条第3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第3项以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31条第4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8 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