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应急管理法治治理模式、治理能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作为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并对“十四五”时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具体到应急管理法治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细化为,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创新安全生产领域治理模式、融入社会共治治理理念、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
(一)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第一,狠抓应急物资储备建设。积极推进各省市重要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体系建设工作,推动航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综合储备库建设,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物资储备库建设。第二,完善应急管理领域的监测预警制度。完善同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严格落实提前转移、安全避险等工作要求,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影响。第三,加强风险研判。建立完善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和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中长期风险会商研判,多灾种及灾害链风险研判,编制深度分析报告。第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动基层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突出抓好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二)创新安全生产领域治理模式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近年来,各省市逐渐意识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间的重要联系,不断重视安全生产领域的应急管理法治工作。
第一,加强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领域复产复工企业,指导其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对标梳理,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反“三违”集中行动。第二,加强线上线下安全服务。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安全监管,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标准化创建、自动化改造、隐患排查等方面指导帮助企业;组织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专家,开展安全生产远程技术指导服务,规范安全管理,着力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第三,加强职业技能提升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化工行业、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中持续开展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第四,加强行政许可服务。坚持执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制度,落实工作日午间不“打烊”和双休日、节假日业务照常办工作制度,落实业务预约要求,确保非工作时间也能办事、办成事。深化“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一链办理”等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完善线上服务。
(三)融入社会共治治理理念
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也是实践中形成的新要求。作为社会治理的制度创新,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主要包括四大特征:多元主体,开放、复杂的共治系统,以对话、竞争、妥协、合作和集体行动为共治机制,以共同利益为最终产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不是政府退出,不是“小政府、弱政府”,而是“小政府、强政府、大社会”的共同治理模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其成为新时代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和防灾减灾救灾综合体制机制改革的依据。具体而言,将社会共治治理理念融入应急管理法治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聘请社会专业领域人士提供治理意见。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开拓创新工作思路,可通过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律顾问,助力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工作,旨在提高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办效率和质量,为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提供保障。第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等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技能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着力营造关注安全、完善应急管理法治的浓厚氛围。第三,加大综合减灾示范建设。主要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化“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青年安全文明示范岗”等系列创建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支持安全的氛围。
(四)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
建立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推进“互联网+执法”,打通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执法力量第一时间出动开展精准执法。此外,以信息化助推执法办案规范、指挥调度实时、监督管理高效、业务数据可视、业务辅助智能,能较好地实现应急管理部门对城市应急管理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近年来,应急管理部指导北京、安徽、湖南、甘肃等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同时,推动建立了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网监控模式。各省市在应急管理法治进程中,可通过借鉴上述省市、领域经验,重视制定“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编制系统总体建设工作方案及地方建设任务书。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努力构建集资源管理、值班值守、视频会商、指挥调度、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和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上下贯通、左右联动、条块结合、顺畅高效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