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1977年以后,我市到边疆落户人员陆续有人提出申请返津,由市卫生局革委会干部处(626办公室名义撤销)负责与市有关部门联系有些人被批准回津工作。后来,市领导认为这个问题不能就事论事需要有个统一的办法。最后经卫生局与人事局商定:凡具备边疆落户地区同意其回津工作;原下放单位同意接收安置工作;住房问题能够自行解决这三个条件和手续的,由卫生局审查报人事局批准,即可回津工作,老人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回津落户(但成年子女有人数限制)。1982年市卫生局副局长王继秋、干部处长史永光、市人事局干部史垄生到宁夏自治区联系原第四医院安家落户人员整体返津事宜并草拟协议书。该院1983年全迁回津到大港区组建了大港医院。从此,我市到边疆落户人员大部返回天津。当然有的医务人员在当地工作顺利或其子女在当地已安排了工作有的与当地青年结了婚等原因没有回津工作。比如我市第一中心医院原外科大夫张剑青,现任桂林医学院院长,红十字会办公室原主任徐望仪曾任桂林专区卫生局长,河北区卫生局干部顾忠惠曾任广西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长等,类此情况未回天津工作的(含家属)大约有二百人。
原到边疆安家落户人员返回天津工作后,大部分回原单位工作,有的由组织上分配了新的岗位。但住房问题,除少数人员单位领导给以安置或个人自行解决外,绝大部分住在原单位地下室、仓库、楼梯过道、饭厅、会议室的一角,投亲靠友或高价租房,有的住在马路边上地震后搭建的临建棚内,当时统计1820户属无房户,生活极为困难。1982年8月14日市政府批准市卫生局、市房管局《关于解决到边疆安家落户返津人员住房困难的工作方案》、《关于安置到边疆安家落户返津无房人员住房的若干问题》。市房管局从统建宿舍中先后拨出四万多平米宿舍分配给这部分人员解决了住房问题,各单位也想方设法解决一部分人的住房困难。在交谈中,许多人都非常感谢老市长李瑞环和各单位领导关心、帮助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
1980年3月,我在广西南溪山医院参加全国卫生厅、局长业务进修班学习,碰到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南溪山医院、各专区卫生局的领导,他们说:“你们天津来我区的落户医务人员和随迁职工为我区群众防病治病,培训提高当地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为工厂事业单位的建设等做了大量的工作,是有很大的贡献的,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但是现在大部分都回天津去了,还未走的也是留不住的,真是舍不得他们走呀……”这就是对我市到边疆安家落户人员的最真实评价。
作者系:天津市卫生局原副局长